Page 52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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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卷二    产 业 志

                  山:一则 一百万。
                  按:此为三十七年七月三日所定田地价目,此时各种物产正在剧烈波动中,旬日之间
             相差或至数倍也。



                                          十五、农桑试验




                  苗圃
                  民国十七年,奉令设立管理员,以专责成,于城内西山辟地十一亩,播种
             松、柏、樟、冬青、梧桐、枳椇等种。二十年复于桃源村八面山租田二亩,又
             于城北钟山下辟地六亩五分,以十分之四播种松子,十分之二种植果树,其余
             则为杂树,计共种苗木十七万五千余株,每年预算为六百四十三元九角四分,
             苗成分发各乡栽种。适值匪患,事遂中辍。二十四年,奉令恢复旧衢、严、处
             三府属苗圃,仅将钟山苗圃重加整理,播种马尾松三十万株、油桐五万株,每
             年预算为一百六十元。二十六年,因经费紧缩,苗圃裁撤。二十八年,呈请恢

             复,惟拨经费三百六十元,以县政府东面隙地为苗圃。据二十九年县长张彭年
             育苗造林概况报称,二十八九两年,因圃地不佳,种子陈坏,成株者颇少云,
             以至于今尚未恢复也。
                  农林场
                  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一日成立,在池淮坂租田及地八十三亩零,播种稻、麦、
             玉蜀黍、棉花等物,试验无成。三十年,迁移至南门外,租田一十九亩、地二
             十余亩,又鲜收获。三十三年一月,复移至北门内,租用江氏墓地十五亩,但
             种西红柿、甘蓝、萝卜、白菜等蔬类而已。据场长报告表,三十二年经常费支
             出为三万六千八百三十元,收入只一万元;三十三年经常费支出为三万五千七
             百元,收入只三万元;三十四年度经常费支出为一十四万五千元,收入只八万
             元。每年均入不敷出,尚未见有成效也。
                  模范桑园
                  民国五年二月一日,奉令创办模范桑园于县署东面园地,购植海宁桑苗一
             千株,嗣又辟县署西面园地,并西山灵山寺旧址种植桑苗千余株,设经理以司

             其事,桑叶均属肥大。七年三月,开辨蚕业传习所,实行养蚕缫丝,丝送建设
             厅察验,得优等奖章。惟民间种桑养蚕者极少,以蚕汛之际适在种田之时也。
             至十一二年之际,停止养蚕,桑树亦砍伐无余矣。



                                    十六、货物出口入口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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