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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出入境管理




                     1951年11月,实施政务院《外国侨民出入及居留暂行规则》。1964年5月,实施
                 国务院《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旅行管理条例》。至1978年,港澳台居民和华侨

                 入境396人次,因私事出境112人次。1982年4月,国务院批准开放天台国清寺等景
                 点。此后,海门港和椒江、黄岩、临海、温岭、玉环陆续批准为不同形式的对外开放

                 地区,出入境人员增加。1985年后,台州公安处和天台、温岭、黄岩、临海公安局设
                 立出入境管理科。1979~1990年,入境52635人次,因私事出境2147人次。306个涉

                 外单位设立涉外联络员和户口专管员,协助外管工作。
                     1991年4月和次年8月,审批公民因私双程去香港和台湾。1998年3月,市公安

                 局出入境管理处直接审批公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2000年8月后,对联系民警和
                 各旅馆、饭店户口专管员进行出入境业务培训。2001年5月1日起,对赴港商务、

                 培训等非公务活动人员直接审批、发证。次年7月,实行出国境证照专递,缩短受
                 理、审批、制证周期。2003年,将申请出国境一级审批权下放至县级,市局出入境

                 管理处负责二级审批,除国家工作人员外,公民申请赴港澳,免交所在单位或派出
                 所意见。完善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常住人口信息、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

                 管理系统。对入境人员采取分层

                 管理。2004年1月10日,市局启用
                 2003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及贴纸签注,开展应邀赴台受理、
                 审批。6月1日起,取消人户分离异

                 地办照和外派劳务人员集中办照,
                 取消提交出国事由相应证明,规范

                 现役军人申办护照。7月1日,台州
                 市经国务院批准开通赴港澳地区

                 个人旅游业务,为本次批准全国九
                                                                图22-2  检验人员在摩托车企业检验
                 个城市之一。2005年,市局开通台
                 湾居民换、补发一次有效台胞证的受理、审批、制证工作。开通出入境证件办理邮
                 政特快专递、移动短信提醒服务。2006年9月25日起,改变市级制作证件传递方式,

                 证照由以往传递到各县(市、区)公安出入境窗口,改变为可选择EMS(邮政特快专
                                                                                  政  法    · 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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