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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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台州地区消防大队(并称台州地区公安处消防大队)。
1990年7月改为武警台州地区消防支队(并称台州地区公安处消防支队),辖各县
(市)消防中队(消防科)。
1989年开始,在农村建立、整顿各种形式的自防自救消防组织。1990年8月,台
州公安处消防大队改称消防支队。年末,全地区有专职公共消防队9个、义务消防
队562支、队员6696人,另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392人。同年,临海市消防中
队与临海市第四中学协作创办少年消防学校,为全国首创。1994年1月,各县公安局
防火科改为消防大队,下辖消防中队。1995年,设立市消防支队路桥大队。1997年,
省公安厅批准台州消防支队为五类城市支队编制。1998年10月,成立市消防支队稽
查大队。2006年,支队下属10个大队、12个中队。全市有专职消防队55支556人,消
防车82辆;义务消防队189支1984人,消防泵130台。
防火 1992年11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规定每年11月9日为全省消
防日,开展消防宣传。次年,全面检查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高层
建筑、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场所和百货商场,查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
因素1448处,及时整改870余处。取缔非法烟花爆竹成品。1995年7月,清理整顿
化学危险物品加工厂和无证经营户1200余家,收缴火药等800余公斤,以及一批
烟花爆竹,取缔液化石油气临时充装点8家。1997年,检查整治宾馆、饭店和集生
产、仓库、宿舍于一体的“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
型商场(集贸市场)和较大公共娱乐场所列为重点防火单位管理。1998年4月,《消
防法》颁布实施,广泛开展防火宣传。2002年,确立349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
实“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责任制。2月,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次年,
台州市人大将《消防法》列入执法检查内容,推进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
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和“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至2003年,全市有登高车4辆,重、中型消防执勤车48辆,
消防指挥车10辆,机动消防泵32台(不包括专职消防队23辆轻、中型消防车和24
台消防泵),空气呼吸器132具,备用钢瓶89只,隔热服44套,避火服7套,防化服15
套,排烟机5台,缓降器30具,救生气垫4具,无齿锯7把,热视仪2架,液压破坏工具
6套;有无线台对讲机56只,“119”火警专线电话机20台,无线固定台10台,车载台
29台。
扑救 90年代,随着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发展,火灾趋于复
杂化。1991年3月13日,黄岩曙光化工厂蜡烛车间发生火灾,当地公安消防队出动
消防车4辆,路桥专职消防队和椒江、温岭、玉环、临海、仙居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
政 法 · 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