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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案件3058件,代书35271份,收费961.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9亿元。1996年12
月,成立台州市律师协会。至2003年底,市律师协会有团体会员51个,个体会员377
人。1994~2003年,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
15553家(次),办理民事案件诉讼代理30859件,办理经济案件诉讼代理54765件,
办理行政案件诉讼代理33459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4738件,办理非诉讼法
律事务9380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9860件。2005年,代理民事案件9133件,刑事诉
讼辩护及代理3092件,经济案件2160件,行政案件514件。非诉讼法事务987件,担
任常年法律顾问1539家。2006年,代理民事案件7489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568
件,经济案件3410件,行政案件49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465件,担任常年法律顾
问1517家。
公证事务 民国32年(1943)4月,仙居设立公证处。次年,除三门外,各地法院
均设立公证处。
1955~1957年,各地人民法院设立公证室,后撤销。1979年1月,设立台州公证
处,配置公证人员2人,受理涉外公证60余件,归属台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
前,本地区涉外公证事项委托宁波公证处办理)。1981年初,公证工作划归台州司
法处管辖。临海、仙居、温岭、黄岩、天台、玉环、三门建立公证处,次年办理公证业
务333件。1984年,全地区有公证处10家,公证员30人。2003年,全市除仙居、三门、
天台3家公证处仍保留行政性质以外,温岭、椒江、玉环、路桥、临海、黄岩、台州7家
公证处,陆续从国家行政性质彻底脱钩,改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
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全市
10家公证处有84人,其中执业公证员38人、公证辅助人员46人,执业公证员中具备
中高级职称20人。1991~2003年,全市共办理公证业务335278件,其中办理国内民
事114408件,国内经济197932件,涉外、涉港澳台22938件。2005年,办理公证36990
件,其中民事18229件,经济13432件,涉外、涉港澳台4329件。2006年,共办理各类
公证39137件,其中民事公证21139件,经济公证17998件,涉外公证5325件,涉港澳
台4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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