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3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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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地为老人切除白内障,为聋儿提供助听器,为儿麻矫治,为肢残者赠送或优惠
提供轮座椅。1995年开始,企业单位实行每月150元最低保障工资制度。1998年1月
起,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纳入保障1393户、2483人,发放保障金
94.77万元。2003年12月,临海慈善总会成立,募集创始基金2500万元,进行义卖、
义诊、助学、助医、救灾活动,至2005年底,共募集善款3768万元,累计发放救助金
614万元。2006年,全市临时救济3671人,共拨救助款509.8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
障的城镇居民342户、596人,每人每月230元,农村居民4494户、9003人,安排低保
资金总计714.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617万元);农村“五保”对象713户、702人,城镇
三无对象159户、61人,已供养682户、718人,安排供养资金120.7万元。有敬老院
(福利院)41所,床位2765张,入院1774人;18家福利企业,在职残疾职工635人,救
助503名流浪乞讨人员。
社会保险 1986年10月起,国有、县属大集体固定工、合同工和机关、团体等
事业单位合同工及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临时工、城关镇属企业职工,陆续参加养老
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并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失业保险(时称待业保险)制度,1989年3
月开始,失业保险扩大至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1992年2月起,农民合同工享受失
业救济金待遇,在省内开先例,得到省劳动人事厅的肯定。1993年7月始行全方位、
一体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类企业和工商户不分职工身份,均实行统一的缴费
比例,职工个人以工资总额2%按月缴纳。1994年6月以来,由点到面地启动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工作,市民政部门为全市2482户(其中“五保”684户)扶贫对象支付保
险费。2002年开始,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同步进行,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2002年,
实行医疗保险,2006年底有7.7万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79.99万农民参加合作医
疗。2005年底,参加工伤保险46051人、生育保险25227人,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基金
近5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00多万元。2006年,全市有22.35人参加养老保险,其
中城镇参保11.78万人,全年支付养老金21097万元;7.32万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494万元。
社会就业 1993年,城镇待业人员和社会上劳动力都纳入劳务市场,经市场交
流安排就业。5月1日,市劳务人才市场开业,并举行劳动力交流大会。1994年开始,
全面实行市场招工、市场就业。1995年,为就业服务的中介组织有30个乡镇劳动服
务所、24家民间职业介绍所。政府和劳动人事部门着重为国有、县属大集体下岗
职工拓宽就业渠道,企事业单位为劳动者增加就业岗位,在招工上优先录用下岗职
工。2004年开始,市培训中心每年都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失业农民培训专业技术。
至2006年,累计培训6.4万人次,有2.29万个农村剩余劳力转到各业就业;城乡个
县(市、区)概况 · 17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