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9 - 台州市路桥区志
P. 409

第十七编 经济管理 ■



                建设、更新改造、其他投资、房地产开发、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农村非农户、农村私人建房。2001
                年开始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或单位实行月度超级汇总。

                         业
                      筑
                    建筑业统计         1990年确定建筑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施工总产值、附属生产外销构件产值、
                    建
                           统
                             计
                勘察设计产值。1999年开展现有房屋及其占有土地情况的抽样调查。至2009年,建筑业统计报
                表主要包括: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建筑业企业房屋建
                筑完成情况、劳务分包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能源统计
                    能 源  统 计    1994 年路桥建区,能源统计从物资统计中分离出来,建立专项能源统计制度。
                2005年,建立全社会能源消耗测算制度。2006年,能源统计范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实行季报。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重点用能企业实行月报。2010年,增设非工业重点耗
                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统计,实行季报。2012年,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月报。主要统计内容

                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主要耗能工业企
                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
                存等。
                    第三产业       1998年,采用分层抽样调查方法,取代小型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1999年,实施
                    第
                           业
                         产
                      三
                大中型商贸企业统计的超级汇总和小型企业商贸企业的抽样调查,建立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所有
                制并存的现代商贸体制下的统计方式。2002年,推进限额下批零贸易抽样调查工作。2004年,建
                立并实施第三产业抽样调查制度。2005年,扩大“三产”抽样调查样本框;建立服务业统计制度。

                    劳动工资
                    劳 动  工 资   1990年,国家统计局把职工人数和工资、工资总额构成两表的统计范围,从只包
                括全民所有制单位扩展到包括全民、集体和其他所有制等经济单位,同时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
                成的规定》,废止1955年《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暂行规定》。1991年,增加《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
                和个体劳动者人数》年报。1998年,取消《工业、建筑业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2009年,在《劳动

                情况表》的“单位从业人员年末数”中增加“非全日制用工”指标,另外增加“补充资料二:本单位使
                用的劳务派遣工年末人数”。
                      户
                                    状
                                  活
                           支
                                生
                         收
                             与
                    住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1995 年,路桥区开展农村住户调查。2005 年增加城镇住户调
                                           查
                                         调
                                       况
                查。2013年国家统计局决定:正式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的住户调查,取消农村住户调查和城镇住
                户调查。自2013年开始进行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
                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中国公民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本调查。调查内容主
                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
                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第三节          各类普查



                    工
                    工业普查       1950年,进行第一次工业普查,重点普查1949年公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
                      业
                           查
                         普
                社的工矿企业。1985年,进行第二次普查,普查内容:本年工业经济基本情况、工业装备技术、工
                业内部结构、职工状况和主要经济效益。1995年,进行第三次普查,普查本年全部工业企业,重点
                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生产、销售、库存和成本、费用、价格、盈利情况,资产负


                                                            367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