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5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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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编 地方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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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 次           姓 名          籍 贯             职 务                     任职时间
                                   徐仁标         浙江绍兴             区 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

                                   陈华琨         浙江临海             副区长              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
                                   叶帮锐         浙江天台             副区长              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

                                蒋斌芳 (女)        浙江路桥             副区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
                                   管秉阳         浙江黄岩             副区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

                     第四届           李震杰         浙江黄岩             副区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
                   区人民政府           梁妙富         浙江路桥             副区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

                                   杨正敏         浙江黄岩             副区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
                                吴莘超 (女)        浙江温州             副区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
                                 何洁 (女)        四川蓬溪             副区长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

                                   洪湖鹏         浙江温岭             副区长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

                                   毛新宇         浙江开化             副区长              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


                                           第二节 区政府工作机构



                    1995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定区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的通知》,对区委、区纪委、
                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工作机构进行核编,其中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府

                办(增挂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牌子)29人,计划和经济委员会(内挂区科学技术局、区物价局牌
                子)23人,教育文化体育局19人,财政局18人,民政局11人,建设环保局16人,交通局10人,农林
                水利水产局(农经委)21人,乡镇企业局13人,国内贸易局(粮食局)16人,卫生局11人,计划生育
                局10人,审计局10人,统计局11人。

                    2001年,台州市委、市政府批复了《路桥区机构改革方案》。此次改革,区政府综合经济部门
                不再保留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工业局、物价局),组建发展计划局(对外挂物价局牌子)、工业经济
                局;保留财政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保留交通局;不再保留农业经济局,组建农业林业局;不再保

                留国内贸易局(粮食局),组建贸易粮食局;不再保留乡镇企业局,其职能并入工业经济局,对外挂
                中小企业局牌子;水利水产局更名为水利与渔业局;建设局改为市建设规划局路桥分局。执法监
                督部门地方税务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务部门保留区政
                府办公室、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不再保留教育文化体育局,组建

                教育局、文化体育局;科学技术局改为政府工作部门,列入政府序列;统计局与发展计划局合署办
                公;组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不再保留人事劳动局,组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
                局,将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卫生局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划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原由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工业经济局,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职能划入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划入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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