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7 - 台州市路桥区志
P. 497

第二十一编 地方人民政府 ■



                表21-2                     1995~2014年路桥区政府工作机构一览

                 时   间                                        工作机构
                             政府办公室(增挂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牌子)、计划和经济委员会(内挂区科学技术局、区物价
                  1995   局牌子)、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环保局、交通局、农林水利水产局(农经委)、乡镇企
                         业局、国内贸易局(粮食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

                             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工业经济局、贸易与粮食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
                  2001   事务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业林业局、文化体育局、卫
                         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
                             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工业经济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监察
                         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交通局、水利与海洋渔业局、农业林业局(农办)、
                  2005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贸易与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
                             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
                         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
                  2012
                         运输局、水利海洋渔业局、农业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
                         生育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政务制度








                                                第一节          工作规则




                    2002年,区政府制定《路桥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包括总则、区人民政府职权、区长副区长区
                长助理职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制度、公文承办督办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汇报预约制度、财政专
                项资金管理制度、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外出报告制度。2004年,区政府对会议管理、车辆管
                理、财务管理、信访工作等制度进行了完善。
                    2007 年 4 月,区政府发布《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对其组织机构、资格条

                件、工作职责、发布内容、发布形式、管理和批准等作出规定。
                    2009年,区政府发布《路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制度》,对区长办公会议的会议时间、会
                议讨论的主要内容、会议议题确定程序规定、会议要求等作出规定。

                    2010年,区政府发布《路桥区人民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规定区人民政府领导集体学法主
                要采取区政府领导专题法制讲座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两种形式。区政府领导法制讲座的对象
                为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
                对象为常务会议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法制讲座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

                织。区政府法制办根据要求,聘请相关专家、学者讲课。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区政府领导决
                定,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每年不少于两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常务会议学法的


                                                            455
   492   493   494   495   496   497   498   499   500   501   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