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7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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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编 政         法 ■



                    2004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36件,其中刑事案件90件、民事案件46件。“148”法律服务专线共
                接受电话咨询798人,接待来访群众111人,受托办理法律事务57件。

                    2005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69件,其中刑事案件95件、民事案件74件。“148”法律服务专线共
                接受电话咨询678人,接待来访群众96人,受托办理法律事务9件。
                    2006年8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在10个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建立了法
                律援助工作点;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件;12348”专线共接待来电来访28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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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580人次。
                    2008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72件,其中刑事案件105件、民事案件67件,“12348”法律咨询专线
                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458人次。
                    2009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32件。

                    2010年,共办理援助案件292件,其中刑事案件124件、民事案件165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
                件,接受“12348”专线法律咨询以及来访各类法律咨询747人次。
                    2011年,共办理援助案件361件,其中刑事案件61件、民事案件300件,“12348”法律咨询专线
                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650人次。

                    2012年,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提供优质法
                律援助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春苗工程”“夕阳红工程”和“远程法
                律援助进农家”等惠民工程,突出做好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

                工作。共办理援助案件359件,其中刑事案件69件、民事案件290件,“12348”法律咨询专线共接
                听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2303人次。
                    2013 年,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在路桥区看守所、91055 部队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
                站。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针对妇女、青少年、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

                道,优先提供法律援助。针对新《刑事诉讼法》201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后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扩
                大,分门别类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援助案件684件,其中刑事案件461件、民事案件223件,
               “12348”法律咨询专线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2914人次。

                    2014 年,根据省司法厅与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
                见》(浙司〔2014〕9号文件)精神,加强与公检法的协作联动机制,做好申请类和通知类法律援助工
                作。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全面实行质量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
                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6件,其中刑事案件293件、民事案件323件;法律咨

                询3203人次,其中,接听“12348”来电1936人次,来访咨询1267人次。通过各种活动共发放法律
                宣传册近6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第五节          社区矫正



                    2005年,路桥区被列为省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县(市、区)之一,峰江街道为台州市社区矫正首
                批试点单位之一,成立路桥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11月,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 8 家单位起草《路桥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

                案》,并正式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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