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3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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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编 乡镇街道 ■
较解放前有了初步的改善。
文化上,办起了扫盲班、夜校。方林剧团1951年创办,1955年左右解散,开始以演话剧、文明
剧为主,以后发展为越剧团,演员多达30余人。土改时,贯彻《婚姻法》,提倡团结友爱,破除宗族
观念,树立新风尚。
互助组
互助组
方林村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在 1952 年 3 月开始,到 1956 年 9 月高级社诞生,历时四年半
时间。
土改后,村民有了土地,但由于一家一户耕种,贫下中农特别是村中的干部、军属家庭由于缺
乏劳力、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难以开展分散经营,出现重新典卖土地、高利借贷的现象。另有
经济条件稍好的村民(如中农、富裕中农),人力、耕畜、农具较足,对土地渐感不足,企求扩大土
地,两极分化初露端倪。1952年春耕前,方林村的农民协会会长戴仙禄,成员李仙宝、王天森、张
明、林仙法等与村民组织互助组。
方林村的互助组小的四五户,大的七八户,土地仍归农户私有,种、肥等投资各农户自负,生
产计划各自安排,收获归户,只是劳动力统一使用,年终结算,多少找差,这是常年性互助组。也
有的是“三忙四熟”时临时性换工帮忙的,过了农忙季节就不互助了的叫临时性互助组。
方林村的互助组还有以下特点:一是进组自愿,出组自由,不允许强迫入组。二是互惠互利,
坚持扶持公出人员、军烈属,又防止侵犯中农利益。三是党员、村干部带头入组,不许雇佣工人剥
削他人。四是不允许地主、富农参加互助组。
高级社
高级社
方林村农业合作化是一步到位,未经历初级社阶段。初级社按社员的土地、生产资料入社,
参加土地分红,土地的私有制不变。高级社则是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参加经济分红。方林高级社
成立于1956年秋,直至1958年9月,历时2年整。
1956年秋冬,第二次农业合作化高潮掀起,方林村成立方林高级社,下分7个生产队,从此土
地从私有制步入了集体所有制。
高级社是取消了土地报酬,社员的农具等生产资料作价入社,归集体所有。高级社的收入,
作必要的结累扣除后,都按劳分配给社员。主要的管理制度是:
“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即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制度。“三包”指标在年初落到生
产队,年终因社制宜的采用多奖少赔、全奖全赔、只奖不赔等结算办法,对超产或减产的生产队分
别实行奖励和赔偿。
“四定到田,田间管理到户”的劳动责任制。在生产队与社员之间建立起“产量、成本、措施、
工分”到田,由户负责田间管理。
“一年早知道”。内容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全社的农、牧、副业的全年收入计划,另一部分是
社员的投工和报酬收入。实行生产、收入、分配一年早知道。
方林合作社的发展过程,尽管存在着“隔夜两重天”,“一步跨入社会主义”的要求过急、工作
过粗、改变过快等缺点和失误。但总的来看,成绩是主要的。农业合作化把农村的个体经济改造
成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使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
农业上,大搞兴修水利,提高了抗旱排涝能力。推广双季连作稻,改良作物品种,实现以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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