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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503”为主、南特号为辅,晚稻以“小秆白”“红京成”“冬霖白”等为主。开展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
病防治;积造有机肥、增加化肥等措施,农、牧业生产获得较快发展,1957年粮食亩产提前10年上
纲要,达到420千克,比1949年的217千克增长93.5%,生猪饲养量320头,是1949年的1.9倍。同
时,合作社时期村民还存有全村土地面积的7%的自留地,发展多种经营,加上这一时期家庭编织
草席、编织麻帽、刺绣花边、打草鞋等副业,农民生活比解放初期有了一定的改善。
人民公社化前期
人民公社化前期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9月,在各地“苦战两
昼夜,实现公社化”的冲击下,根据中央关于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即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和
“每个公社六七千户左右,二万户以上也不反对”的精神,路桥人民公社(大)成立,为黄岩县10个
公社之一,石曲乡改为大队(次年4月改为管理区),方林合作社改为生产队,下有7个小队。1961
年下半年,撤销大公社,改管理区为公社,生产队为生产大队,小队为生产队,实行“三级所有,队
为基础”。一直到1983年下半年,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撤销人民公社为止,共经历25年
之久。
“
五风
”
刮“五风”
刮
1958年的“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开展的“反右倾、鼓干劲”斗争,使
以“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对生产瞎指挥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
重泛滥。方林深受其害:
(一) 一切财产归公社。上级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一年等于二十年”等口号,实行行
动战斗化,几乎是一夜之间原方林合作社的一切公有财产、公共积累交给公社;社员的自留地、家
庭养殖、副业统统取消,由公社统一经营。人民公社统一调配劳力,调度资金,规划生产。
(二) 大批劳力调离。当时兴修水利修建长潭水库、沿海搞围海造田等,加上公社大办畜牧
场、大炼钢铁等无偿调用约1/3的青壮年劳力,甚至平调至三门县办盐场,当地劳力十分紧缺。
(三) 大办公共食堂。上级要求生活集体化,1958年10月,在“共产主义即将来临”的口号下,
方林办起了3个公共食堂,提出“鼓足干劲生产,放开肚皮吃饭”的口号,推行粮食供给制、吃饭不
要钱的平均主义,拆掉社员家中的锅灶,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极大浪费,方林因无力坚持供给
制,公共食堂仅办一年左右就取消了。
(四) 大办畜牧场。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全省“一亩耕地一头猪”的指标,掀起各级大办
畜牧场之风,将社员的猪、鸡、鸭无偿集中起来,办起生产队畜牧场,使社员的猪栏里没猪、鸡窝里
没鸡。
(五) 大炼钢铁。发动社员把家中的所有铁制生活品和生产工具捐出,包括铁锅、锅领,甚至
门环、铁窗条子等,公社办起土高炉炼铁。为了建造土高炉,管理区强行拆除了后方里的围墙,还
要拆前方的围墙,遭到社员的反对,社员怨声载道。
(六)“放卫星”搞高产试验田。上面强调“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办不到,就怕想不
到,只要能想到,一定能办到”,大放亩产几千斤、上万斤的“卫星田”。为推行深度密植,种高产
田,把十几亩晚稻苗拔尽并到一亩田。一到刮台风时,强令用竹帘、门板去护卫试验田;高温时组
织社员用风车去扇稻田,结果是劳民伤财,颗粒无收。
(七) 强行推动机械化。不切实际地推广农具“十条龙上天”,要求耕作、播种、插秧、收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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