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0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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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五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一节 医政管理
制度建设
1990 年,制定廉洁行医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违反纪律的处罚规定,其中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条规
定在各医疗单位中张贴明律,并设立举报箱。1994 年,各医疗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
医疗质量的管理,同时,修改完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强化三级查房、急诊、会诊、“三查七对”等制度
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把“创文明、上等级”的任务落实到院领导、科室负责人身上,
与职工奖金挂钩,实行奖罚制度。2000 年后,制定《AB 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相关
制度并予以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1 年,建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2013 年,建立健全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开展正风肃纪、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治理专项行动和警示教育,深化阳光用药工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成 5 家医疗卫生单位主
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在彰基医院质量管理专家的指导下,先后实施“医院
安全风险管理”“手术安全”“药物安全”“急诊管理”“Bunde”和“护送管理”六个专案管理。
医师和医疗机构监管
1990 年,对乡村个医、社会设摊卖药进行重点整顿,组织 132 名乡村个体医生到地区卫生干校进行
业务培训,进行两次乡村、个体医生业务理论统考,对 123 名统考合格的个体医生核发行医执照和开业地点。
在各级医疗单位中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公开标价,明价收费,接受社会监督。2001 年,实施《执
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对 96 名符合条件的医师予以执业医师注册登记和 53 名执业护士上岗资
格考核。查处违反《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案件 19 起。2005 年,抓好医疗机构和人员
的准入关,依法执业上岗。加强医疗市场整治,依法加强医护人员执业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
行医 23 户次,清理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 2 家,规范医疗市场秩序。2006 年,完成 220 名全国执业医
师考试报名、审核工作。贯彻《乡村医生从业人员管理条例》,对 73 名乡村医生进行为期 8 天的业务培
训。并对 145 家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校验,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行信息公示牌公示。
2013 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在 2012 年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执法行为。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和不良执
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的监管工作。
文书质量管理
1990 年,在乡镇医院开展医院文书的规范化工作,6 所区中心卫生院书写住院正规病历 627 份,处
方合格率 94.4%。1994 年,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将病历书写质量和数量纳入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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