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1 - 《三门县志1989-2013》
P. 1051

第三十四编 医疗 卫生



            院医疗管理考核内容,实施与中心卫生院拨款挂钩,医院与医生奖金挂钩,做到层层落实。同时,专门
            成立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考评小组进行抽查评比。2005 年,对乡村医生等农村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
            范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2013 年,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行政许可文
            书管理,推行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说理制度,参与市卫生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




                                               第二节 药政管理




                 整顿医药市场

                 1990 年,先后两次下达文件,制定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管理,明确不准向三证不全的个人进
            药,查处各类无证药店,净化医疗卫生环境。2011 年 2 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2013 年,加强药械市场主体的规范工作,办结许可、认证换证 2 家,GSP 认证 12 家,各类变更 20
            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 1 家,变更 1 家,换证 1 家。推进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实现全品种
            电子监管,对未使用药物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基本药物,一律不得采购,基本药物进销存量数据及时、
            准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每一盒基本药物从生产源头到最后使用单位流向的全程在线监控,
            未发生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事故。实施”阳光用药”工程,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有效预防和遏制药械
            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严把药品质量
                 1994 年,制订有关药品管理实施意见,对医疗单位及乡村个体医生进药作出明确规定,凡医疗单位
            进药一律以县医药公司为主渠道,所得药品回扣一律按规定统一入帐。2000 年后,继续强化药品质量管理,
            建立药品安全考核方法。2013 年,按照“临管责任网格化、日常巡查常态化、单位场所户籍化、监督执

            法联动化、宣传教育多元化”的要求,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考核评估细则,列入县对乡镇目标责任
            共性指标考核。成立 14 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成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格和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
            511 个,负责隐患排查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 100%。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制
            度上墙公示,搭建起县、乡镇、村、网格“四级”责任网。




                                               第三节 卫生监督




                 卫生许可
                 20 世纪 90 年代,为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对审核通过的食品生产及餐饮店实行颁发许可证。2004 年,
            开展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清理整顿工作,并对此前办理的卫生许可证进行审核换发。通过清理审核,进

            行卫生许可证换发有 834 家单位,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 25 家,不符合卫生许可准入要求的限期整改
            35 家,违法情节严重被立案查处 7 家。2009 年 6 月,《食品安全法》实施,停止发放卫生许可证,被“餐
            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取代。

                 食品卫生监督

                 1990 年,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2016 户次,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46 起,其中食物中毒 3 起,涉及 87


                                                                                                         1015
   1046   1047   1048   1049   1050   1051   1052   1053   1054   1055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