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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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防治措施
1989 年,改春秋二季踏栏补针,为春季全面防疫注射。2005 年开始,全县实施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
疫制度,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进行免费强制免疫。2006 年,
签订动物防疫联场带户责任状 520 份,定期进行防疫工作检查和免疫效果监测。2007 年,推行畜禽常年
免疫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新做法。2009 年,全县三级网络防疫体系初步形成。2012 年,对 20 头奶
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实施监测。2013 年,针对畜禽养殖散户和规模养殖场建立“九加五”动物防疫监
管模式,即对散户实行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疫苗质量控制、免疫技术操作、免疫质量评估、补免或重免、
应急死亡补偿、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等系列环节的“九到位”监督管理。对规模养殖场(户)实行防
疫疫苗保管、免疫注射、记录记载、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的“五到位”规范化管理。全年共签订告知
承诺书 518 份,培训养殖户 500 人次,出动巡查 379 人次,检查场点 493 家,检测采集畜禽样品 3335 份,
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省标准,开始全县病死猪处置实行财政资金补贴制度。
犬类管理采取免疫挂牌,预防控制狂犬病。1990 年开始规定饲养家犬须经批准免疫挂牌,否则作野
犬捕杀。2004 年,犬类发证和免疫 2406 只。2005 年,全县免疫犬 3000 多只。2010 年~ 2013 年,共捕
杀违章犬 490 只,违章养犬现象得到遏制。
第四节 畜禽检疫
生猪集中检疫
1989 年~ 2001 年,乡镇的生猪检疫工作由县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承担,并配备 5 名兽医卫生监督
员,县、区、乡专设兽医检疫员。县食品公司屠宰和销售的猪肉,由食品公司自检。2002 年开始,按照
“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方针,建立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城关屠宰场和花桥屠宰场,
对供应全县的生猪集中检疫,当年检疫生猪 0.9 万头。
产地检疫
2003 年,实行生猪免疫标识制度,推行生猪产地检疫。2007 年,对畜禽规模场(户)全面开展产地
检疫,检疫面 100%。为防止未经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各乡镇兽医站对小猪交易市场、
畜禽及畜禽产品交易摊位实施补检。并对县外调入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调运前申请,调入后报动物防疫
监督部门备案管理。2009 年,生猪检疫 1.1 万头,检疫率 100%。2013 年,产地检疫畜禽 1.4 万头(羽),
检疫率 100%。抽检瘦肉精生猪尿样 2110 份,合格率 100%。定点屠宰检疫生猪 3.93 万头,检出不合格动
物产品 3432 公斤,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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