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编 环境保护 自 1999 年环境保护工作独立开展以来,以打造绿水青山、 舒适宜居、生态城市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 全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县域的各项环境质量指标符合国家二级 标准,降尘月均值符合浙江省暂定控制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 数为 365 天,优良率为 100%。2007 年,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为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存,经济和社 会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三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