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1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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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编 国土资源
第七章 土地监察
第一节 土地法律法规宣传
1989 年 7 月 28 日,开展全民国土观念教育和土地法宣传月活动。1991 年 5 月 24 日,国务院决定将
每年的 6 月 25 日定为全国“土地日”。1991 年 8 月 20 日,启动第一次“土地日”宣传月活动。至 2013 年,
23 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月期间,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影映前宣传、张贴临时性标语、城镇学生绶
带宣传、墙报、黑板报、刊出宣传月简报、编印分发各种资料、出动宣传车、开展土地管理法律知识有
奖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1995 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授予县土地管理局为全国土地宣传先进单位。
第二节 执法监督
违法案件查处
1989 年,拆除悬渚村村民违法建造的四间住宅楼。1991 年,沿赤乡的海山、佳岙等村村民非法侵占
三门盐场的国有土地,县土管局组织力量,突击拆除 16 户 26 间住房。同年,对山场乡山场村 48 户 108
间的违法建房进行查处。1994 年,对县农业银行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之后,每年都有几次大的拆违行动。
2012 年,组织大规模拆违活动 42 次,出动执法人员 3500 余人次,对 42 宗违法用地进行拆除复耕,涉及
耕地面积 142.3 亩。2013 年,查处违法用地案件 153 件,土地面积 275.99 亩,其中耕地面积 84.66 亩。
1989 年~ 2013 年,累计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3000 多件,涉及土地面积 8000 多亩。
执法巡查
1989 年,建立巡查网络,强化巡查。2007 年以来,拓宽巡查范围,提高巡查频率,健全巡查台帐。
与各国土所签订巡查责任书,规定对辖区内一级巡查区域要每周巡查三次,对二级巡查区每周巡查二次,
对三级巡查区要每周巡查一次,每个国土所全年巡查总次数不少于 240 次,局级巡查不少于 100 次。监
察巡查记录在单一的记录表基础上,拓展增加初次巡查内容、违法现场草图、现场照片、跟踪巡查情况、
拆除前照片、拆除后照片等系列内容。2007 年~ 2013 年的 7 年间,采用经常查与突击查、白天查与夜间
查相结合的办法,累计巡查 1.21 万次,参与人数 3.81 万人次,被巡查单位(个人)3.81 万个。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
2000 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土地执法模范乡镇的条件为:领导重视、
组织落实,辖区内无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重大越级信访案件;土地管理工作基础扎实,各项措施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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