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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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区域建置
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建县前
清代
清雍正六年(1728 年)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施行乡庄制,三门原属宁海县部分有 2 个乡,21 个庄,
原属临海县部分有 2 个乡,14 个庄。宣统元年(1909 年),施行地方自治,颁布城乡自治章程,规定 5
万人以上为镇,以下为乡,乡下辖庄。原属临海县部分的行政区划有 1 个镇,1 个乡,14 个庄。芙桃镇
辖小雄、吴都、张司岙、泗淋、山场、梅岙 6 个庄。城关乡辖城门、关头、仙岩、黄荆坛、渔西、赤坎、
沿江、大域 8 个庄。原属宁海县部分的行政区划有 1 个镇,3 个乡,21 个庄。海游镇辖海游、上叶、悬渚、
头岙、葛岙、沙柳 6 个庄。亭旁乡辖包家、杨家、任家、邵家、梅家 5 个庄。星聚乡辖大横渡、小横渡、
西洞、岭根陈、石桥 5 个庄。五云乡辖珠岙、石马、娄坑、高枧、吴岙 5 个庄。
民国
民国初,沿用清末旧制。民国 17 年(1928 年),推行村里制,县以下设区、乡(镇)、村(里)、闾、邻。
五户为邻,五邻为闾,闾以上在乡为村,在城为里;百户以上编为乡(镇),不满百户者联并成乡。三门
原属宁海县部分有 3 个区,4 个镇,44 个乡:头岙、仙源、巡检、蛇蟠、敖山、三门、花月、五屿、琴江(镇)、
狮峰、四顾、桥岭、上段、六保、龙山、八保、松杏、屏山、金桥、白岩 20 个乡(镇)属第三区。海游
(镇)、上叶、葛善、石所、南站、悬渚、石岩、小坑、枫坑、鹤山(镇)、虎陇、分水、杨家(镇)、方岩、
梅坑、宁和、任家、邵家、湫水下叶、湫水岙、东金、南溪、娄坑、石谢、珠溪、高枧、吴岙 27 个乡(镇)
属第四区。沙柳乡属第五区。
民国 24 年(1935 年),乡、镇以下改行保甲制,初以十户为甲,十甲为保,后辖数不等。三门原属
宁海县部分调整为 1 个镇,22 个乡,分属三个督导区。仙源乡并入头岙乡,蛇蟠乡并入巡检乡,花月、
五屿 2 个乡并入三门乡,琴江镇及狮峰、四顾 2 个乡合改琴江乡,桥岭、上段、六保 3 个乡合改蛟龙乡,
八保、松杏 2 个乡并入龙山乡,屏山、金桥、白岩 3 个乡合改双溪乡,以及敖山乡,共 8 个乡,属第三
督导区;葛善、石所、南站 3 个乡合改葛岙乡,石岩、小坑、枫坑 3 个乡并入悬渚乡,鹤山(镇)、虎陇、
分水 3 个乡(镇)合改包家乡,杨家(镇)、方岩、梅坑、宁和 4 个乡(镇)合改杨家乡,湫水下叶、湫
水岙 2 个乡并邵家乡,东金、南溪 2 个乡合改梅家乡,以及任家、沙柳、上叶、海游(镇)共 10 个乡(镇),
属第四督导区;娄坑、石马、珠溪、高枧、吴岙 5 个乡从第四区改属第五区。
民国 28 年(1939 年),又调整为 1 个镇,17 个乡,分属 2 个区。头岙、巡检 2 乡合改永丰乡,敖山、
三门 2 个乡合改六敖乡,任家、邵家 2 个乡合改任邵乡,以及琴江、蛟龙、龙山、双溪、沙柳、海游(镇)、
上叶、葛岙、悬渚、包家、杨家、梅家共 15 个乡(镇),属海游区;石马、娄坑 2 个乡合改石娄乡,高枧、
吴岙 2 个乡合改高吴乡,以及珠溪共 3 乡,属桑洲区。原属临海县部分的行政区划,调整为城关、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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