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0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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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行政执法投诉 2000 年 11 月,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成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是失去复议和行政
            诉讼时效的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另一种途径。至 2013 年,受理群众投诉案件 156 件,全部办结。
                 此外,2003 年 5 月,台州市仲裁委员会三门分会成立。2004 年,仲裁队伍有 10 人。受理争议案件 2
            件,后均被撤销。




                                                   第二节 信访




                 机构沿革

                 1989 年,县信访办公室专职信访干部 5 人,全县兼管信访工作干部 198 人,专职信访干部 22 人。1998 年,
            信访办公室改名为信访局,属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2002 年,三门县信访局更名为中共三门县委、三门
            县政府信访局。2004 年,建立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12 年,调整信访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建立专项工作小组 12 个和政策协调小组 1 个,并设县信访
            调解中心。2013 年,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督查复核科。有专职信访干部 17 人,其他部门有兼
            管信访干部 73 人,乡镇、部门专职信访干部 62 人,其中,乡镇 20 人,部门 42 人。


                 信访制度
                 1989 年,实施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以每月的 15 日为接待日。1999 年起,乡镇、部门实
            行党政领导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制定目标管理评分细则。2001 年,先后出台《三门县党政领导信访工
            作责任制》《关于授予县信访局七项职权的通知》《关于实行信访重点地区(部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
            于建立领导处理信访案件包案制度的通知》等制度。2002 年,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
            把信访工作列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2004 年,制定《县党政机关发生妨碍信访秩

            序行为处置预案》,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2006 年,出台每月一次的领导下访“民情恳谈日”制度,
            建立信访信息预警制度。出台《越级访处置预案》《县行政中心异常访处置预案》。2007 年,启动信访复
            查复核程序,实施信访三级终结制度,乡镇行政村(社区)一级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建立规范的工作制
            度和运行机制,每村配备信访员 1 ~ 3 名。2008 年,出台《三门县信访工作十项制度》。2009 年,建立
            信访巡调工作长效机制。2010 年,出台《三门县行政复议与信访、人民调解工作衔接协作试行办法》。同
            年,实行村级信访干部专职专聘制度,各乡镇共聘任信访干部 543 名。2013 年,建立重要信访事项领导
            包案工作规范。

                 信访受理

                 80 年代,群众信访多为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农村推行承包责任制后的经济政策处理以及揭发干
            部不正之风等问题。90 年代,主要反映企业改制和职工下岗再就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
            度方面以及社会治安、土地权属争议等问题。2001 年~ 2013 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7426 件,其中,

            来信 6345 件,来访 21081 人次。主要反映城市拆建、土地征用、村级财务、人劳社保、涉法涉诉等问题。
            集体访发生频繁,出现串访、闹访、缠访等异常上访现象,较为突出的有:企业改制人员、涉土人员、民
            办教师等的群体上访。2013 年,着力化解民办教师聚会赴省上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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