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2 - 《三门县志1989-2013》
P. 772
三门县志(1989—2013)
续表 25-9
届别 会次 内容
四 2007 年 8 月 27 日,通过《政协三门县委员会特聘委员聘用暂行规定》
七
十 2008 年 8 月 29 日,通过《政协三门县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2 年 4 月 6 日,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三门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修订《中国人民
八 一
政治协商会议三门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二节 县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
县政协历届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召集并主持除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外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贯彻执行
上级政协委员会和县委作出的决议;执行全体会议的决议;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主持日常工作,审议提
交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重要建议案;决定县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任免其领导成员;协商决定
本届政协委员的变更和增补,决定下届政协参加单位、委员名额、界别和人选。
县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由政协主席主持,特殊情况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一般每个季度召开 1 次,
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全会期间召开的常委会,议题基本相同,主要是听取讨论情况汇报、通过有关决
议草案等。因工作需要,每次常委会议均吸收办公室主任、专委会主任、工作组组长和有关人员列席。
1989 年~ 2013 年,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会议 144 次。学习讨论重要内容 64 项,讨论决定重大
事项 35 项,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要工作通报 103 个。
第二~八届县政协常委会会议一览
表 25-10
界别 时间 会议次数 学习讨论重要内容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听取审议工作通报
二 1989.01 ~ 1990.02 5 6 2 5
三 1990.05 ~ 1993.04 17 13 5 8
四 1993.05 ~ 1998.03 26 12 6 28
五 1998.03 ~ 2003.03 26 12 5 19
六 2003.03 ~ 2007.02 30 11 6 15
七 2007.02 ~ 2012.04 30 8 5 20
八 2012.04 ~ 2013.12 10 2 6 8
第三节 县政协主席会议
县政协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
县政协委办主任、副主任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其主要职责:县政协常委会闭会期间,讨论处理常委会的
重要会务工作;审议以政协名义向党委、人大、政府提出的建议案;审议提交县政协常委会的文件;审议
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