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6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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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续表 25-12
界别 时间 民主评议单位
2012 年 4 月~ 11 月 基层卫生院
八
2013 年 4 月~ 11 月 县银企合作
委派民主监督员
2006 年 4 月,六届县政协二十次常委会根据市政协《关于实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的意见》,,
制定《政协三门县委员会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并报县委批准实施。明确委派民主监督员是县政协
组织行为。县政协常委会每年向 2 至 5 个部门、单位派出民主监督员,成立民主监督员小组,由 5 至 10
位民主监督员组成,任期 1 至 2 年,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民主监督员以小组或个人名义,通过调研、评议、
暗访等活动,对受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或批评,但不干预受派单位正常工作,不接受受派单位
的任何报酬。
行风监督
1990 年 11 月 9 日和 12 月 20 日,县监察局聘请 6 名县政协委员为特约监察员,县审计局聘请 5 名
县政协委员为特约审计员,开展行风监督。从此,每年都有县级政府部门聘请县政协委员担任行风建设
监督员。1990 年~ 2006 年,有 80 多名委员 250 多人次担任过监察、审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城建、
工商、教育、卫生、财税、电力、民政、烟草等 10 多个部门的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受聘任单位的邀
请,出席该单位的重大工作会议、座谈会等活动,针对该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主要活
动有:1995 年 5 月上旬,3 名县政协委员对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民主监督。1995
年 9 月 19 日,卫生系统行风监督组进驻三门医院进行为期两周的医德医风监督检查。1996 年 10 月 10 日
和 1997 年 9 月 18 日,分别对亭旁小雄和珠岙卫生院进行行风监督。1997 年 9 月 3 日,参加 9711 号台灾
救灾物资、款项发放的监督工作。2004 年 4 月 20 日~ 22 日,在三门的 8 名市、县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
组织的“百名委员察效能”活动,到黄岩区察访机关效能建设情况。2004 年 11 月 8 日~ 12 日,组织 12
名县政协委员分 4 个组对 60 多个部门进行明查暗访,督查机关效能建设。2005 年 6 月 22 日,6 名县政
协委员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县法院执行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评议会。2006 年开始,改为委派民
主监督员。
第三节 参政议政
大会发言
参加全体会议,听取相关报告并行使委员的表决以及在大会上发言是政协委员行使参政议政职能的
重要途径,1989 年~ 2013 年,在历次县政协全体会议上共有 226 位委员在大会上发言,发言的主题为县
域社会经济发展及民生事宜。
提案工作
历届历次全体会议均安排提案审查工作。全会闭会期间,也有委员陆续提交提案。1987 年 6 月,设
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处理提案工作。1996 年 10 月,制订《政协三门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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