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4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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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警 13 人。

                 获得荣誉

                 1989 年~ 2013 年,县人民法院先后获得省(部)级集体荣誉 18 项次,其中二等功 6 项次,个人荣
            誉 20 人次。2011 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示范文明单位。


                 制度建设
                 人民陪审员制度 1991 年,特邀团县委、教育局、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 6 名人民陪审员,之后逐

            步向社会各界人士扩展。2013 年,有人民陪审员 31 人。
                 人民监督员制度 2004 年,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 14 名人民监督员。2008 年,选任市、县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共 16 名社会各级人士,为县人民法院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青少年专门审判制度 1991 年 8 月,公安、检察、司法三家相应成立少年预审组、少年起诉组和少
            年辩护组,专门负责办理少年刑事案件。
                 公开审判制度 2000 年,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当
            事人举证责任,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
                 社会调查员制度 2004 年,以争创“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在浙江省率先出台社会调查员制度,
            增强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办案效果。
                 量刑规范化 2009 年,进行量刑规范化探索,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分别对犯罪事实和量刑
            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保障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及公开性。2010 年,在县人大代表旁听案件中,
            尝试在庭审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由检察机关与辩护人对量刑意见单独举证和质证,受到人大代表
            的好评。2011 年,准确填报量刑规范化数据,确保量刑公平公正。
                 司法公开制度 2011 年,推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发
            挥数字法庭在庭审管理、远程审判、网上点播、司法公开方面的综合效用;裁判文书公开,在互联网上公

            开生效的裁判文书,发挥裁判引领社会行为的作用;执行信息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开执行程序及案件进展
            情况,当事人可通过案件查询系统查询相关案件的基本信息及状态。
                 简易案件集中审理制度 2012 年 5 月份开始,试行刑事简易案件集中审理模式,由检察机关指定专
            人负责对批量简易案件进行集中提讯、审查起诉、移送案件,法院统一排期后集中开庭审理,提高出庭
            效果和庭审效率。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审判情况
                 1989 年~ 1992 年,坚持贯彻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从严从快惩处和对严重破环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

            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维护社会稳定。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中,针对少年的特点,寓教于审,审教结合,
            以求达到挽救失足少年的目的。注意选取适当时机和典型案例召开规模较大的宣判大会,以案说法进行
            法制宣传。共组织规模较大的宣判大会 11 次,公开宣判 66 人,参加的学生、群众上万名,并邀请电视
            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震慑其他犯罪行为。
                 1992 年,坚持“严打”方针,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七类”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快审快结。共审
            结“七类案件”59 件 76 人,平均结案时间 18.3 天,最短的仅用 8 天。同年 5 月,由刑庭牵头,回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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