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0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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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获团体一等奖。2012 年 4 月,筹组县中小学教学改革联盟,建立帮助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城乡互助制度,
            积极探索“以生为本、以学定教”的课堂教学模式。小学:六敖小学——海游中心小学联盟,中学:六敖
            中学——三门中学联盟,小雄中学——海游中学联盟,沿江中学——城关中学联盟。
                 教育质量评估 1989 年,制定《三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奖方案》,分小学、初中、高中三部分。
            2011 年 8 月,出台《三门县人民教师奖励办法》。


                 教育督导
                 1988 年 9 月,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成立,2005 年,升格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1995 年 4 月,制订全

            县中小学分期分批进行督导评估定等的规划。5 月,对 16 个乡镇的“两基”规划实施、教师工资、教育
            投入、校德育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五项内容进行督查,形成五个专项情况督导报告。1996 年初,撰写“两基”
            工作报告及验收工作报告。1997 年,三门县通过“两基”验收。2006 年~ 2009 年,对“创建教育强县”
            各项指标督查,提供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多项指标数据。2011 年~ 2013 年,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度和满
            意度的各项指标进行测评。

                 教师队伍管理

                 1992 年 6 月,停止在编教师(包括民办)停薪留职,规定在编教师如经商办企业就得辞去公职。
            1994 年 3 月,对学校私自同意教职工(含民办教师)弃教经商或擅离岗位弃教经商者,作出六条处理规定,
            包括限期返校、停发工资、辞退等。2001 年 7 月,举行全县小学教职工文化考试。8 月,全县小学教师
            实行竞争上岗。2006 年 3 月,实施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2009 年 9 月,解决弃教经商历史遗
            留问题。2011 年 9 月,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明确四类交流挂职的形式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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