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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和管理。
2000年7月,撤市设区,改名为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委员会。2001年8月底,更名为丽水市
莲都区教育局。2007年8月,水阁学校上划市教育局管理。2009年1月,富岭初级中学、富岭
小学上划市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负责水阁、富岭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节 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 198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
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发〔1986〕69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基础教
育督学(视导)制度”。1989年,设立教育督导室。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评估、
指导。1993 年,省政府发出《关于对“两基”工作开展评估验收的通知》,9 月,召开全市首次
“两基”会议,对“两基”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同年12月,市政府组织人员进驻富岭
乡,进行“两基”评估的试点工作。之后,“两基”自查工作在全市各乡镇陆续展开。1996年10
月,顺利通过“两基”评估验收。
2001 年,根据浙政〔2001〕72 号文件《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的“到
2005 年全省实现两高普九”新目标,区委、区政府针对全区义务教育的实际,提出了“争取
2004年底通过‘两高普九’评估验收”的工作目标。在2004年5月1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
区实施“两高普九”工作动员大会。2005年1月,通过“两高普九”验收,成为省普及九年制义
务教育区。2010年,莲都区在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量,改善教育制度的
同时,加大对教育基地设施的投入,全年投入6030万元,完成基本项目4个,校舍安全加固改
造项目19个,大大改善农村教学环境。
安全管理 2000年,区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科室联系学校制度,每年
度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及时转
发、下发各类安全文件,并与全区学校、幼儿园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校园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安全教
育月、安全教育周活动,并开
展专题的防溺、防疫、交通、食
品卫生、防火、禁毒、防艾等系
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
学生开展自护自救模拟演练
活动;组织开展校长、安全联
络员、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
食堂(副食品店)业主进行安
全培训。学校安全管理人员
持证上岗。 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汇报会(摄于200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