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8 - 莲都区志
P. 1008
· 946 · 莲都区志
第五章 教育改革
第一节 体制改革
办学体制改革 2003年,在全省率先推出《关于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教育管理的若干规
定》,实行民办学校教师全员人事代理制,畅通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渠道,积极推行《莲都区
民办中小学管理星级评估方案》。莲都外国语学校、花园中学等民办学校投资上千万元自建
校舍。民办学校模式多种多样,有股份制形式(花园中学)办学模式、华侨投资办学(莲都外
国语学校)模式、个人投资办学(城中中学)等模式。2010年,区财政给3所优质民办学校投入
扶持经费256万元,用于解决民办学校经费不足问题。同时,区财政还颁发《莲都区公民办学
校结对帮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学,挖掘社会办学的潜在资源,最大限度地吸纳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校接受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 1999年,根据丽办〔1999〕30号文件《关于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实施
意见》,全区实施了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度。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形成了“以县为主”新
的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三级办学,两级管理”模式。2000年起,市教育局负责对县(市、区)
工作指导,直接管理城区高中段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除实验学校外)归莲都区管理。
2007年,水阁学校划归市教育局直管。2009年,富岭中学、富岭小学划归市教育局直管。
资源配置改革 随着集镇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区政府对原有的教育资源进行重新
配置,优化中小学教育布局。按照“一个乡镇保留一所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初中向中心镇和
城区集中”的教育布局规划,2003年以后,共撤并学校79所,全区学校数从2003年127所调整
为 2010 年的 47 所,小学校均学生数从 2003 年的 374 人提高到 2010 年的 811 人,初中校均学
生数从2003年的594人提高到2010年904人,促进规模化办学,实现90%的学生在城镇学校
就读。许多乡镇利用闲置的校舍创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第二节 教学改革
2003年,莲都区被定为省级课改实验区,开始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起始年级开始
使用新教材。1—6年级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2年级设品
1
德与生活;—6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8设思想品德、
7
3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学、历史与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
课程与学校课程。2003年上半年,对区中小学教师进行新课程通识培训,为全区起始年级的
实验教师进行学科培训,以后连续六年每学期各学科都组织学科培训。教育局制定并下发
了《莲都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莲都区课改工作制度》《丽水市莲都区中小学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