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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编 艺文 · 1151 ·
以明坠。人则有心,征亦不至。保身匪媮,全朴为利。孝孙增业,明辟顺风。志尝无忝,
事或不同。征贤朝满,举逸山空。曷由高枕,克谢代工。测微达变,尽规纳忠。皇眷虽
渥,孝思亦深。章服粲粲,传驷骎骎。载违廷阙,是展坟林。纪石追远,昭铭率心。孝终
事立,荣殁宠今。遐超古始,永宪江南。
开元五年(718)岁在丁巳三月七日侍者青溪观主詹元一丁……
——《处州金石》
度支郎中葛公墓志铭
[宋]王安石
葛,公姓也;源,名也;宗圣,字也。处州之丽水,公所生也;明州之鄞,后所迁也。贯,曾
大考也;遇,大考也;旺,累赠都官郎中,考也。进士,公所起也。洪州左司理参军,吉州太和
县主簿,江州德化县令,监兴国茶场,威武军节度推官,知广州四会县,著作佐郎、知开封府雍
丘县。秘书丞、知泉州同安县,太常博土、通判建州,屯田员外郎、知庆成军,都官员外郎、知
南剑州,司封员外郎、祠部郎中、江浙荆湖福建广南提点银铜坑冶铸钱,度支郎中、荆湖北提
点刑狱,此公之所阅官也。
州将之甥,与异母兄殴人,而甥杀之。州将胁公曰:“两人者皆吾甥,而杀人者乃其兄也,我
知之。彼大姓也,无为有司所误,不然。此狱也将必覆。”公劾不为变。此公之为司理参军也。
州符徙吉水,行令事。他日,令始至,大猾吏辄诱民数百讼庭下,设变诈以动令。如此数
日,令厌事,则事常在吏矣。公至,立讼者两庑下,取其状,视有如吏所为者,使自书所诉。不
能书者,吏授之,往往不能如状,穷,辄曰:“我不知为此,乃某吏教我所为也。”悉捕劾,致之
法。讼以故少,吏亦终不得其意。毛氏寡妇告其子,以恩义说之,不得,即使人微捕得之,与
闲语者验其对,乃书寡妇告者也。穷治,具服为私谋诬其子孙。距州溪水恶,而岁租几千万,
硕舟善败,民以输为愁,公始议县置仓以受输,则官漕之亦便。州不听,公论之不已。仓成,
至今赖其利。此公之为主簿也。
中贵人击驿吏取所给,过家以言府,府不敢劾。公曰:“中贵人何惮?为吾民而有陵之者,
吾亦耻之。”上书论其事,中贵人坐绌。此公之为县于雍丘也。
属吏常有隙于公同进者,因谗之。公察其旨,不听,以为举首。此公之为州于南剑也。
铸钱岁十六万,其所施置,后以为法程。此公之为银铜坑冶铸钱也。鄂州崇阳大姓,与人
妻谋而杀其夫,州受赇出之。公使再劾,劾者又受赇,狱如初。而公终以为不直。其弟诉之转
运使,虽他在事者亦莫不以为冤。复置之狱,卒得其奸赇状,论如法。此公之为提点刑狱也。
甲子四百三十五,公所享年也。至和元年六月乙未,卒之年月日也。润州之丹徒县长乐
乡显阳村,公所葬也。嘉祐元年十月壬申,葬之年月日也。乡邑孙氏,今袝以葬者,公元配
也;万年县君范阳卢氏,公继配也。良肱、良佐、良嗣,公子也。妻太常博士黄知良,曰金华县
君,公女也。起进士,为越州余姚县尉,主公之丧,而请铭以葬者,良嗣也。论次其所得于良
嗣,而为之铭者,临川王某也。铭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