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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编 劳动 人事 社会保障 · 1193 ·
第三十编 劳动 人事 社会保障
2007年8月,莲都组建成立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12月,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和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2010年12月底,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
局有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管理科、工资福利退管科、人事劳动仲裁科、教育培训
科、社会保障科等7个科室,行政人员编制26名(含编委办)。下属7个单位,共有事业人员编
制80名。
第一章 劳动力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职业自谋,无劳动力管理机构。民国30年(1941)县设社会科,处理劳资纠纷。
1949—1959 年,劳动行政事务由民政科管理。1960 年 3 月设劳动科管理劳动行政事务。
1961 年 2 月 26 日,并入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70 年 10 月 3 日,成立内务局革命领导小组。
1977年12月13日,设内务局。1978年9月14日,改劳动局。
1993年6月, 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改称人事劳动局。是年7月,与市委组织部合署办
公,内设办公室、干部调配科、工资福利科、职称职位科、退管科、安全监察科、劳动争议仲
裁科。
1996年11月,市人事劳动局开始单立。内设办公室、考核录用调配科(市编办)、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科(职改办)、劳动力管理科、劳动仲裁科、劳动监察科、工资福利科(工改办)、退
休职工管理科、劳动安全监察科(安委办)。行政人员编制 32 名(其中市编委办 2 名)。下属
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市社会保险办公室、市技工学校、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监察大队
(于1995年建立)5个单位,事业编制共81名。
2001年8月机构改革,莲都区政府组建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丽
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局。12月,丽水市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丽水市莲都区人事
劳动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办公室、
公务员管理科(机构编制管理科)、人才开发管理科(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