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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编 社会事务 · 1253 ·
都区共有21个社区通过省级
考核,获“浙江省老龄工作规
范化社区”荣誉称号,达标率
为 95.45%。2009 年,在后庆
社区、凤凰社区开展“居家养
老”服务试点工作,2010年莲
都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发文,
全面推进全区“居家养老”社
会化服务工作。
2005 年,启动浙江省老
年 人 优 待 证 发 放 工 作 ,至
2010 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 6
莲都区老竹畲族镇敬老院(2008年10月摄)
万多份。
2007 年,开始建立为老年人办实事机制,实行政府每两年为老年人办几件实事制度。
2007 年始,90—99 周岁长寿老人开始享受人年均 100 元补贴慰问金,2009 年提高到人年均
200 元。2010 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500 元,医疗救助参照优抚对象标准
执行。
2010 年开始,42651 位 60 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每月直接领取 60 元基础养老金,其中
1734名复退军人还享受特殊的优待政策。2009年重阳节期间,举办“金婚情国庆礼”大型婚
庆活动。
2001年,民政部将发行福利彩票筹集到的福利金,80%用于资助城市、社区老年人福利服
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命名为“社区老年福利星光计划”。2002年7月,
成立区“星光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12月底,选择15个重点社区作为“星光计划”
的实施单位,其中万象街道 4 个,紫金街道 5 个,白云街道 4 个,岩泉街道 2 个。项目总面积
1781平方米,投入资金287.43万元,其中政府投入194.27万,福利资金55万,自筹38.16万。
2003年,通过市级验收。
2007年,省民政厅决定将2001年以来实施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向农村拓展,
在全省100个农村、社区先行试点。太平乡小安村等3个村为全省“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
项目试点村。是年,共筹资金74万元,完成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
2008年,莲都区建设25个“农村老年星光之家”。7月中旬,在丽新乡畎岸村召开全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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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现场会,全区共筹措资金196.9万元,月全面启动建设,11月20日完
成,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2009年,莲都区建设48个“农村星光之家”,月在太平乡下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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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区“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现场会。政府共投入资金130万元,总建设面积10140平方
米,年底完成项目验收。2010年,建设55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在老竹畲族镇新屋村召开
现场会。筹措资金477.4万元,其中政府投入184万元,累计改建新建面积11342平方米,年底
完成项目验收。内有棋牌室、阅览室、电教室或老年电视大学、休闲活动室和健身锻炼场所。
2007—2010年,莲都区共投入446万元,建立“农村老年星光之家”1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