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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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城乡建设 · 215 ·
第三章 城区建设
第一节 旧 城
城 池 丽水市老城区,亦称州城、府城,因“众山环簇,状如莲花”,宋以后雅称“莲城”。
北宋处州太守钱竽《少微阁》诗云:“雨过晓来添练水,好山晴后见莲城。”丽水老城向为州府
县治之所,市、区政府所在地,浙西南重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唐中和元年(881)至五代后
梁开平元年(907),建有城池,宋宣和四年(1122)因唐旧址修筑。宋宝祐二年(1254),已有行
春门的记载。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处州路总管斡勒好古、万户石抹良辅,委丽水县尹韩
国宝因旧址之半而新之,为门六:北曰望京,亦曰丽阳门;东曰岩泉;东南曰行春,亦曰下河;
南曰南明;西南曰栝苍;西北曰通惠,亦曰左渠。明成化《处州府志》载:“元至元二十七年
(1290)因旧城之半重新筑城,东北掘地为池,因土为城,南以溪为池壅堤为城,西就山为城,
即溪为池,城垣周围九里三十步,高阔不等,城身长计一千五百八十六丈七尺。”
明成化《处州府志》又载:“国朝因旧每加修筑楼六座,每座三间,垛头三千零六筒,窝铺
六十九座,官厅六座,月城四座,望楼二座,敌楼四座。洪武初建,岁久崩塌,唯存故址。景泰
间,山寇攻城,监察御史李俊、指挥使余春重新建造城门六座,一曰望京门,在府治北,又名丽
阳门;一曰迎春门,在府治东,又名岩泉门,俗呼火烧门;一曰行春门,在府治东南,俗呼下河
1989年,丽水城区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