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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食品药品管理
第一节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机构建设 2006年1月,建立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莲都分局,同年建立莲都区食
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莲都分局合署办公,共有行政编制5名、
食安办事业编制3名。2009年,共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8人。
2006年起,实施食品安全量化考核机制、食安委主要职能部门月工作例会制、食安办为
总牵头的组织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食
品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
食品安全“四网”建设 现代流通网:至2010年底共建立农村放心店319家,社区放心店
22家,校园放心店63家,乡级连锁超市12家,村级连锁便利店107家,实现村级放心店、校园
放心店、社区放心店创建覆盖面100%,农村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面100%。监督责任网:2006
年起,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乡镇(街道)
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村、到社区、到企业,逐步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
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群众监督网:2006年,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进
行重新调整充实,落实监督员的经济补助。2008年,对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多员合一”,对
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监、经贸等六部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协管员”
“消费维权监督员”“卫生监督协查员”“药品监督员”“肉品质量监督员”进行整合。2009年,
全区 16 个乡镇(街道)共有食品安全监督员 359 名。2007—2010 年,食品安全监督员协查
3372人次,调解869起,聚餐申报5020次。行业自律网:2007年,组建莲都区食品行业协会、
莲都区食品行业协会餐饮分会,各行业协会活动正常,企业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
提高。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6
年起,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各
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
治,2008—2009 年,开展“打击
食品非法经营”整治行动,出动
执法人员 628 人次 ,检查企业
1221 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添加
非食用物质案件5件,查获添加
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150 千克。
2010 年 ,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地沟油”、问题乳粉、敬老院和 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演练(摄于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