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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 717  ·






                                             第四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基层组织




                     组织发展        1949年5月10日,丽水解放。11日,中共处北县委、县政府、浙南人民解放军
                 三支队二大队及所属武工队进县城。7月,经浙江省委批准,以随军南下的山东渤海区干部
                 纵队第四大队沾化中队为主,组建中共丽水县委员会。同月,县委开始建立区委和县机关党
                 支部。至12月底,全县建立了6个区委和6个县机关党支部。1952年11月,改中共丽水中心
                 县委。1952 年,在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党支部。1953 年,开始建立乡镇级党组织。至 1955

                 年,共建立41个乡镇级党支部。1954年7月,县委设常务委员会。至1956年5月止,县委领
                 导成员均由省委任命。1956年上半年,丽水县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撤区并乡工作,全县由8
                 个区4个镇52个乡撤并为3个区2个镇22个乡,撤并后的乡一律改设党总支。同年11月,建

                 立城郊区委。县机关政权系统部门从 1953 年至 1956 年先后建立了城镇、县人委、文卫、财
                 经、政法、农林、粮食、农业水利、林业、银行、供销社党组。1957年3月,丽东乡党总支改为丽
                 东乡党委。4月,撤销城郊区委。8月,设立城郊工作委员会。1958年5月,原中共宣平县的
                 曳岭区委及其下属5个乡党组织并入丽水县。7月,原中共云和县委所属的县机关、企事业单
                 位的党组织和22个乡镇的党组织并入丽水县。11月,实行大公社管理。区委改为人民公社

                 党委,同时撤销12个乡党总支,其他乡(镇)党总支(党委)一律改为生产大队党总支。1959年
                 1—2月,建立8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党总支。7月,城关、碧湖、云和生产大队党总支改为城
                 关、碧湖、云和镇党委。1960年2月,原中共景宁县委所属的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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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镇委、个人民公社党委及40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党总支全部并入丽水县。1961年9月,
                 撤销人民公社党委,设立区委。撤销城关、信孝、大顺、英川、毛垟、大祭人民公社党委,全县
                 设立丽东、碧湖、丽云、曳岭、雅溪、云和、梅源、红星、渤海、沙溪、东坑共11个区委。1962年年
                 初,各生产大队党总支先后改称为人民公社党委。全县共有72个人民公社党委和4个镇委。
                 同年4月,恢复云和县,从丽水县中划出6个区委、个镇委、41个人民公社党委和原云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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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宁县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1965年底,丽水县有4个党组、个区委、38个党委和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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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总支、455 个党支部。1966 年始,各级党组织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被迫停止活动。至
                 1969年中共九大以后,党的组织才逐步得到恢复发展。1985年底,全县有14个党组、5个区
                 委、99个党委和693个党支部。1992年5月,全市进行撤区并乡扩镇,共撤销5个区委和14乡

                 镇党委。1994年4月,市委为加强对撤区后各乡镇的领导,按区域片设立7个党工委。1995
                 年7月,市委做出《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1997年,加强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
                 作。1999年,在市直机关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开展农村基层组织教育整顿的工作。
                 2000年6月,着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2001年10月,撤销3个乡镇党委,设立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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