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0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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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 1977年,全县36个人民公社(镇)党组织全部恢复并建立了党课制度,加强党
的思想建设。1986年,对全市党员的档案进行清理,并建立党员卡片。1994年,市设立电化
教育中心,各乡镇建立电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电教中心为各乡镇配置录像机、彩电等电
教设施,建立全市农村电化教育网络。1995年,试行《流动党员证制度》,对外出党员发放了
流动党员证。1996年,建立市机关7个电教点。向各党支部发放《时代先锋》《共产党员》等学
习刊物,组织党员学习孔繁森、陈培民、张献忠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市电教中心还先
后拍摄了《春风送暧》《教育整顿树形象、抓乡促村奔小康》《优秀共产党员的普通一天》等7部
电教片子,用身边的生动、形象事例教育党员。1999年7月,在市劳动就业处成立企业流动党
员管理中心党总支,对下岗职工党员去向实行分类管理,并建立下属5个党支部。同年,市委
组织部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党员活动信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2000年7月撤市设区
后,在全区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2003年,建立“党建短信中心”,启动实施“党
建短信(红色短信)工程”。2005 年,在全区党员中分三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
动。是年,在原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启用新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党员的
信息化管理。2006年,建成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对党员开展现代远程
教育。2007年5月,建立莲都区外来党员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建立分中心,社区设立服务
站,加强对外来党员的服务工作。2009年4月,开展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试点
工作。共聘请116名监督信息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监督。“党员干部监督进
社区”活动在全区全面铺开。2010 年 7 月,搭建网上承诺平台,让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网上承
诺。全区划分网格936个,其中村级712个,社区110个。
第三节 干部工作
干部管理权限 解放后,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县级领导干部由省、地委任命。195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后,县长、乡镇长由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55
年7月,县人民法院院长由上级党委任命改为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56年2月,干
部按系统设立组织、农工、文教、财贸、工交 5 个干部工作机构,实行分级管理(股级以下干
部)。同年5月,县委领导人由省、地委任命改为由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68年8月至
1970年10月间,乡镇行政领导和县机关各部门领导由县革委会任命。1970年11月后,改由
县委任命。1972年12月,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改由省、地委任命。1980年7月起,县人民
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县各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职由县人大常委会任
免。1982年下半年开始,县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正、副职行政领导由县人民政府任免。1984年
5月后,县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精神,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原则
上只管下一级,使干部管理工作适应改革需要,逐步做到经济管理权与人事管理权相一致。
县委管理干部任免,组织部负责干部考察,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党内职务由县委直接公
布;行政职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县委提名推荐,分别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县人
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免。至2010年12月,干部管理权限未变动。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949—1982年,干部一直由国家分配。1983年,试行乡干部招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