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3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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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 741  ·






















                                       1950年10月23日,丽水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全体代表

                 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共31人。

                     第五次会议(原丽水县第三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4月15日至17日在碧
                 湖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3人。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1951年1月至4月的工作总结报告和
                 关于当前形势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总结了贯彻土地改革、开展拥军优属和抗美援
                 朝爱国参军运动等几项重要工作,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
                     第六次会议(原丽水县第三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8月1日至3日在碧湖
                 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00人,列席人员388人。会议听取关于县人民政府1951年4月至7月

                 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和赴朝慰问团代表的报告,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
                     第七次会议(原丽水县第三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与全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届
                 次同步,改成为县一届七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12月6日至10日在碧湖镇召开,出
                 席会议代表 253 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
                 告》《关于政法工作的报告》《丽水县财经工作报告》《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报告》《文教卫生工

                 作报告》等,并对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08件。
                     第八次会议          1952年7月10日至12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0人。会
                 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半年来的工作报告,明确当前工作任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76件。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2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代表177人,列席
                 人员43人。本次会议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

                 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
                     第二次会议         1953年2月17日至18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代表156人,列席人员
                 13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当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听取《关于我县过去婚姻法执行情况及
                 今后开展一个大规模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报告》,作出相关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53年4月7日至10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4人,列席
                 人员60人。会议听取《关于县政府四个月的工作报告》《关于1953年农业生产任务的报告》
                《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当前以春耕生产为中心5项任务的决议。会
                 议收到代表提案14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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