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7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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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编 军 事                                      · 915  ·






                                             第四章              城防设施






                                           第一节          唐至清代城防设施




                     城垣     县倚府为治,唐宋时筑城,旧《处州府志》载《黄裳记》谓“唐中和间或云卢约据州
                 时所筑”。“宋宣和四年(1122),州守黄烈以唐旧址修筑。”明成化《处州府志》载:“唐中和间,
                 盗卢约窃据是州,而徙今地,周回十八里。约既被诛,时太守惮于迁徙,遂仍旧。岁月浸久,
                 颓圮湮没,旧址略存半,以为民居。”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处州路总管斡勒好古,委县尹韩
                 国宝因旧址之半环筑城墙,设望京、岩泉、行春、南明、括苍、通惠等城楼六座,城垣周围九里

                 三十步,高阔不等,城身计长一千五百八十六丈七尺。明洪武初,对城楼进行修筑,每座城楼
                 三间,垛头三千零六个,窝铺六十九座,官厅六座,月城四座,望楼二座,敌楼四座。后岁久颓
                 废,景泰间,监察御史余春重新修造。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知府张大韶重修,包以采石,

                 颇称坚致。崇祯初,行春门城楼圮,知府朱葵建,额曰开泰。大水坏濒溪城,知府朱葵、推官
                 王明汲修之。清顺治十五年(1658),增筑。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大水,城坏。康熙二十九
                 年(1690),知府刘廷玑修(祝利见《修筑郡城记》)。清雍正七年(1729),知县王钧奉饬督修,
                 雍正八年(1730)五月工竣,计高三丈五尺,厚一丈七尺,垛高七尺四寸,周一千八百五十丈有
                 奇。炮台四,窝铺八,门楼六。清乾隆间,知县蓝衣经捐俸修。嘉庆五年(1800),大水濒溪城

                 复坏,知县邹世棨请帑修。清道光间,里人谭学铭捐修。咸丰八年(1803)、十一年(1806),贼
                 两次踞城。清同治元年(1862),官军攻克,城大坏。同治六年(1867),知府清安修筑。
                     今仅存南明门门楼、行春门和括苍门遗址及望京门城墙一段。
                     城壕     始于正北望京门外,为郡来龙,中隆起。入城处,一线不凿。立石知府宅内,以志

                 所重。在此东偏直下,绕岩泉门至行春门,抵外教场筑坝而止。西偏直下,绕通惠门,至西山
                 下而止。城壕深阔不等,长计一千五十二丈。(明成化《处州府志》)西南阻高山,南阻大溪,各
                 自为险,故皆无濠焉。清同治元年(1867),知府清安集民资暨罚锾修建,自望京门外高阜分
                 东西行,自北而东者,绕岩泉门经行春门抵外校场,自北而西者,绕通惠门入城,南临大溪无

                 壕。今大洋河即城壕之一段。
                     营房     清初,有营房13处,760间,建废年月无考。
                     校场     旧在括苍门外琵琶洲,后废。州府校场在南明门外(俗称校场圩),小校场在枣山
                 南麓(今纳爱斯广场)

                     火药局       清置,舂配局设小校场前,存贮局设万象山麓。
                     军器库       清置,设泗州楼弄。
                     烟墩     置城东九里岩泉岭头,遇警举烟火,建废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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