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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兵预备役军训
1957年6月,县兵役局在龙江、平原两个乡进行民兵预备役训练试点工作。是年10月29
日,县集中全县民兵干部进行5天的政治业务训练,丽东、水东两乡的基干民兵也进行为期7
天的军事集训。1958 年,全县重点训练基干民兵、民兵干部与教员。在丽东乡试训基干民
兵、教员。1960—1962年,根据劳武结合的原则,利用生产间隙,开展就地、小型、分散的民兵
训练,三年来已由单一的步枪手训练,发展到多兵(军)种训练。1963年,超额完成分区分配
丽水县民兵训练任务。1965年2月,丽中、丽师、林校、碧中等820人参加军事野营,机关、厂
矿、企事业单位3000多人参加登山活动,5150人参加游泳活动,其中550人横渡瓯江。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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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加全省民兵比武,少年某班放列观察射击获得集体三等奖,位民兵分别获“神枪手”“技
术能手”称号。
1966—1973年,在民兵组织中搞站队画线、武装造反派、依靠造反派,抓大型、定点、集中
的机动武装连训练,不抓小型、就地、分散的普通训练,毛主席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受
到严重干扰。
1981年11月4日,丽水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发文,具体规定各区、社(镇)基干民
兵数。1982年,民兵军事训练改革以来的第一年,参训人数完成任务的121%,各科考核完成
90%以上。全县民兵总数减少43.2%,基干民兵减少30.7%。1983年,民兵周期训练完成62%,
其中 76.8% 为区或县组织集训,合格率达 99%。1984 年 4 月 8 日,县第二周期民兵军事训练
结束,参训率102.7%,考核合格率98.3%。1985年,全县训练任务完成103%,合格率为96.5%。
1987 年 1 月,丽水市民兵军事训练历时 25 天,参训基干民兵 104 人,经考核验收,合格率为
100%,优秀率为55%。1988年12月3—23日,市人武部对参训的5个分队的基干民兵,经考核
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1990年11—12月,市人武部分两期集训基干民兵,合格率为100%。是年,市开办预备役
军人学校和少年军校。1994年9月5—30日,市人武部圆满完成步兵、高机、82迫击炮、无线
通信4个兵种的基干民兵训练任务。1995年,市人武部训练基干民兵,按步兵、高射机枪、82
迫击炮、有线通信4个兵种进行训练,合格率达100%。
1996年12月,市人武部组织5个专业的基干民兵开训,经训练考核合格率达100%。1997
年,市人武部完成年度基干民兵军事训练任务,合格率达100%。1998年,市人武部开展基干
民兵与高中学生并轨训练。
2001年,区人武部从3月开始,先后组织两期民兵连长军事训练。6月,组织市直民兵进
行为期15天的强化训练和政治教育。2003年,区人武部抓民兵预备役军事训练,完成新任民
兵连长、民兵应急分队、高机专业分队和医疗分队民兵的军事训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