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3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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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编 军 事 · 911 ·
第三章 人防战备
第一节 人防组织机构
民国时期防空组织 民国25年(1936)11月,防空协会丽水支会成立,县长兼任会长,有
会员千余人。民国26年(1937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防空法》。民国27年(1938)4月,公布
《调整全国防空机构办法》,调整防空情报网,分别调整各县防护团。民国26年(1937)3月,防
护团成立,设泰山宫,隶属防空协会丽水支会,民国28年(1939)4月,单独设置。组织救护队、
担架队和消防队7个,有团员547人。对消防队救护、交通管理,疏散人群等实行统一管理。
丽水县城区设五八防空监视哨、碧湖设九七防空监视哨、太平区设辅助防空监视哨。民国27
年(1938)10月,五八防空监视哨扩充为第五防空监视队,辖青田、碧湖防空监哨所9个。所得
防空情报,直接报监视队汇集,转省防空情报所,电达第27空军站。同年,成立丽水防空气象
测报站。
民国 32 年(1943 年),成立丽水防毒队。4 月,县防卫团并入县国民兵团。民国 33 年
(1944)7 月,重新成立县防卫团。民国 34 年(1945)11 月,县防卫团专职人员被遣散,只保留
名称防卫团,其业务交由县警察局办理。民国36年(1947年),设丽水情报搜集站,辖云和、龙
泉、缙云等监视哨3个。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5月撤销。
人防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丽水县没有建立人民防空机构,上级有关人民防
空工作的指示、决定通过县委、县政府、人武部贯彻实施。1962年7月19日,东南沿海紧急战
备期间,浙江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丽水县建立人民防空指挥部。1965年7月9日,成立丽水专
区暨丽水县人防委员会、丽水专区暨丽水县人防指挥部、丽水专区暨丽水县人防委员会办公
室。主任刘林斌、副主任柳林。下设宣教、对空射击、消防治安、救护、抢修等5个组。是年9
月23日,丽水县党政机关成立防空小组,重点厂矿企业、中等学校、城关镇各居民委员会和农
业生产大队,相继成立防空小组,县卫生科,设救护小组。1969年12月,丽水县防空领导小组
成立,组长蔡康镒,副组长公成志、魏运华。1971年7月,浙江省人防领导小组确定丽水县等
城镇 6 个,为省人防重点城镇。1979 年 4 月 26 日,丽水县人防领导小组成立,组长蔡康镒。
1982 年 2 月,国家和省定人防重点城镇人防领导小组,相继改为人防委员会。2000 年 7 月,
地、市人防机构合并,成立新的丽水市人防办公室,正处级单位,行政编制4人。2004年9月
1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莲都区碧湖镇,为浙江省人民防空重点镇。2005年第三季度,依托市
人防办和莲都区人武部,组织完成丽水市城市防空袭演习。2005年12月30日,丽水市人防
办公室决定,成立莲都区碧湖镇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