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4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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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续表
年 份 资产合计 负 债 净资产 年 份 资产合计 负 债 净资产
2005 246917 106379 140538 2007 197845.6 90621.7 107223.9
2006 270972 102665 168307
第二节 管 理
1990年6月,全县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和实物保管制度。
1992年,县财政局设立国有资产管理股。1994年成立青田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简称国资委),下
设办公室,与财政局合署办公。1995年, 对65户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清查、 产权界定、价值重估、土地
估价和资金核实。1996年10月成立青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产权登记工
作,产权登记面和发证率均达到100%。1998年,对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对国有资产产权登
记进行年检。1999年9月组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县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股权、非转经资产、闲
置国有资产实施经营管理,搭建融资平台,以保证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国有资产评估立项
22户,确认9户,登记年检行政事业单位268户,办理三资企业财产等级26户。
2001年,青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撤销,其职能并入县财政局;收缴国有资产收益1326郾33万元,
收缴改制企业国有资产出售收入246郾2万元;首次以公开拍卖形式处置5辆政府公务用车,拍得款项
32郾85万元。2004年在全县范围开展政府负债普查,涉及全县近300个单位的融资、项目建设负债、历
年经费赤字以及对外担保隐性负债等事项;对全县国有营运公司进行清理,撤销11家乡镇所属的
国有独资公司;建立青田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外担保登记备案制度。
2006年4月,出台《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确立“县国资
委—县国资办—国有企业、国有公司(国有营运机构)”的三层次管理体制,明确国有营运机构、国
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性、自然性资源的管理要求,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追
究;9月发出《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加强国有营运机构财务监督若干意见的通知》和《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
田县国有营运机构2006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逐步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非转经资
产及对外投资集中管理,向国有营运机构委派财务总监,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考核。2007
年出台国有资产集中招租办法,对尚未纳入县国资公司集中管理的国有资产出租行为进行规范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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