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5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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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JI 经济
第十六篇
金 融
第一章 银 行
1988年,青田县银行有:中国人民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人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县支行
(简称县工行)、中国农业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农行)、中国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中行)、中国
建设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建行),青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县信用联社)、青田县华兴信
用社、青田县邮政储汇所。
1993年,县内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四家国有专业银行突破常规专业性业务经营范围,先
后开办了国际业务和外汇存贷款、结售汇等业务。1993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青
田县华侨城市信用社成立,该社为股份制城市信用社。2004年,四大国有银行逐步开始股份制商业
性改革。县人行担负着中央银行职能,对各商业银行、信用社进行监督管理。
2007年,全县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
政储蓄所等机构,共有银行网点75个,各项业务得到了
飞速发展。全县银行各项存款余额达1582823万元;各
项贷款余额达643314万元;外汇存款余额29035万美
元,外汇结汇额达208500万美元。为推进青田经济发展
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 机 构
中国人民银行青田县支行
设立于1951年4月。曾与新设立的县工商银行合署
办公。 1986年,县人行独立行使管理职能。 2003年,县人
行设立银行业监管办事处, 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
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内设办公室、营业室、信贷调
统股、外汇管理办公室、保卫股、发行股,工作人员
图4-16-1 中国人民银行青田县支
26人。 行大楼(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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