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4 - 青田县志(1988-2007)
P. 684
(1988~2007)
2002年冬,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2003年4月8日,国务院批准将“非典”列为法定传染病。4
月21日,县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青田县 “非典”防治工作协调小
组,下设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信息管理,建立 “非典”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共接受
咨询电话1768次,处理疫情205次,出动工作人员988人次。4月3日~5月2日,对全县重点单位人员
进行防治“非典”知识培训,共培训164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次。
加强疫情监测。4月10日,在全县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发热门诊室,4月27日又增
加24个发热门诊室,对有发热、咳嗽症状者实行就近医学检查和观察。为防止“非典”传入, 4月24日
起在青田县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对所有外来人员和来自疫区返乡人员,实行健康体检和健康申报
制度,至5月15日共体检7842人次,累计监控6303人;县政府决定将青田宾馆作为防止“非典”的留
观站,配备经专门培训的护士6名,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各派出2名专业人员,对5批109名留观
人员人均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加强消毒工作。成立有10人的专业消毒队伍,对重点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1000多场次,出动
200多人次;对来自疫区的人员住所、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共消毒308次, 出动640人次。
加强后勤保障。采购专用口罩27300个,消毒液14郾6吨,体温计6700支,防护服1198套,防治
“非典”专用车一辆。全县卫生系统专项费用支出共532郾7万元,其中县财政追加210万元,省补助
15万元。
性 病
主要有淋病和梅毒、艾滋病(AIDS)及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HIV)。20世纪60年代青田县性病已
基本绝迹,但从80年代开始,梅毒和淋病又死灰复燃,1987年开始有性病疫情报告,淋病8例,发病
率为1郾66/10万,1995年始有梅毒病例报告12例,发病率为2郾46/10万,以后病例逐年成倍数增长,到
2007年淋病发病率为32郾1/10万,梅毒发
病率为76郾25/10万。性病在法定传染病
疫情报告中位居第三位。
艾滋病防治。1991年首次报告1例
艾滋病(AIDS)为回国探亲的华侨,至
2003年共报告AIDS/HIV14例,男12例,
女2例,死亡4例,其中12例是国外感染,
2例国内感染均为女性。截止2008年共
报告46例,死亡7例。青田县户籍为16
例。
2003年疾控中心建立HIV初筛实验
室,经省验收合格并设立艾滋病自愿咨
图5-3-5 在新大街中行门前宣传遏制艾滋病 (2006.12) 询检测室,免费提供咨询和血清监测。
2005年被省列为艾滋病综合防治
示范区,2007年全年共检测HIV12391人,初筛阳性16人,确诊2人。加强对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免费
治疗和随访一年四次,监测CD4细胞4次,开展华侨人群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对生活困难的
HIV/AIDS病人开展关怀救助工作, 7人中有6人得到民政部门每月150元的生活救济, 艾滋病人遗孤
· 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