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3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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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HUI 社会
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到24895人。2007年10月1日起,进
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解决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部分遗留问题,提高国有、集体企业破产解散前退
休人员的门诊医疗补助费。通过调整起付线 (一、二、三级医院自费支付线下降200元),提高统筹基
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等手段提高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农 村
2003年,青田县被省列为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27个试点县之一,翌年1月1日起正式实
施《青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
2004年,全县参保234704人,参保率
68郾52% ,受理报销3786人次,报销金额
830郾34万元,人均报销金额2193元,是全县
个人总筹资款469郾4万元的177% ,其中报销
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485人次, 1万元以上的
157人次,达最高封顶线2万元的51人次。
图7-5-12 2007年,温溪镇农民新农合参保结报窗口
2007年参保289651人,参保率82郾20% ,受理
报销11886人次,报销金额1506郾65万元,是个人筹资总额585郾04万元的2郾58倍。4年累计报销金额
4958郾48万元,是个人筹资总额2110郾22万元的234郾97%,患大病33870人次,人均报销额1464元, 是4
年个人人均筹资额80元的18郾3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村居
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第三节 其他保险
失业保险
1986年9月,县劳动服务公司开始办理职工待业保险业务。1988年, 127家全民事业单位和76个
县属集体单位参加待业保险,收取保险金6郾3万元。
1989年10月,劳动服务公司改称就业管理服务处,行使失业保险、求职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
训等职能。2007年底,全县新增就业岗位1765个,再就业人员510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0581人,培
训后就业4840人, 有416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享受工商管理费减免54人,税收减免14人,审核发放
社会保险对象197人,补贴34郾87万元。
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出台,
青田县积极贯彻执行《条例》,开展失业保险参保基金征收工作。2000~2007年,收保险金3101郾96万
元,支保险金88郾77万元。2007年,全县参保失业保险人员14846人,当年支付失业保险金9郾68万元,
累计节余失业保险基金3043万元。
工伤、生育保险
青田县1997年1月1日开始实行工伤、女工生育保险。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逐步纳入保险范围,并根据用人单
位的行业风险类别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率。坚持工伤保险全员参保原则,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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