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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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土地
续表 4—3—2—1
土地类型 面积(公顷) 占全县面积(%)
沟渠 14.54 0.01
水域
水工建筑物 6.53 0.01
合计 9956.83 5.21
荒草地 3528.94 1.85
未利用土地 裸岩石砾地 222.53 0.12
田埂(坎) 5221.35 2.73
其他未利用地 984.01 0.51
第三节 土地登记
登记
1991—2010 年,全县办理各种土地登记 37576 宗。其中,城区土地登记发证 16931 宗,面积 170 多
万平方米;农村土地登记发证 20039 宗,面积 200 多万平方米;注销登记 606 宗。2008—2010 年,抵押登
记 112 宗,面积 944984.88 平方米,实现抵押贷款 36210.9 万元。2008 年,出台《庆元县已购公有住房
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若干规定》(庆政发〔2008〕136 号),改变庆元集资、房改房无证历史,一些多
年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2010 年,办理土地使用证 2769 本,面积 89.13 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
证 2229 本,面积 40.45 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转让 606 本,面积 2.80 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403 本,面积 3.56 万平方米;查封登记 4 宗,面积 4.43 万平方米,注销登记 90 宗,面积 7701.86 平方米;
抵押登记 42 宗,面积 34.48 万平方米,土地抵押金额 13315 万元。
土地档案
1987 年,庆元建立土地档案。1994 年,查处城区“违法占地、违章建房”工作,确定以用地审批
和地籍确权档案为依据,先后查阅土地档案 100 多人次,调阅案卷 300 多卷次。1995 年 8 月,县国土局
建立综合档案室。2002 年始,县国土资源局各业务科室的档案基本移交到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查询工
具从传统手工目录逐步转变为电脑查询,已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至 2010 年,土地档案馆藏数量总计
34831 卷。其中,地籍 20682 卷,土地规划 785 卷,建设用地 12887 卷,土地监察 442 卷,地质矿产 35 卷。
所有档案已形成数字化管理。
第四节 地价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2003 年 12 月 29 日,出台《庆元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用集体土
地的,实行“区片综合价”;上述区域范围外的,实行年产值乘补偿倍数的方式(简称产值倍数法)确定
征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组成。区片范围内青苗补助费及地面附着物补
偿费未计入区片综合评价。产值倍数法是指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
定的补偿倍数乘以被征地单位所在乡镇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补偿标准:(1)征用水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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