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3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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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章 人大活动
1990—2010 年,庆元县第十届至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自身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
会机关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同时,对相关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司法监督、民主评议等活动,及时接待和处理
来访来信。
第一节 代表工作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制定《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制度》,给 245 名代表颁发代表工作证,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1992 年“撤、扩、并”前,将原各区人大工作联络员改建为人大工作联络组;先后 2 次组织 912 人次县
乡两级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每月 15 日代表接待日活动,共接待
代表 300 余人次,办理各项建议、批评和意见 51 条。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每年为每位县人大代表订阅一份《人民政权报》;围绕以评比“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为主
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大(小)组活动。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建立 40 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健全代表活动网络,指导代表小组活动;修订完善《庆元县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工作制度》,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开展每季度一次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
活动;坚持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开
展代表持证视察活动尝试,先后在屏都镇五都选区和荷地镇苏湖选区开展选民评议县人大代表活动。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制定《关于加强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实施意见》和《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制度》;建立 30 个
县人大代表小组,健全代表活动网络,指导代表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代表活动;分片分批对 113 名乡
镇基层县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培训;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分工决定,坚持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
日、组织代表小组活动、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开展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
优秀县人大代表评选和组织选民评议代表活动,探索届内代表辞职,指导代表开展持证视察;常委会每年
召开代表经验交流会,多次组织东西部乡镇县人大代表进行交叉考察;坚持每年开展评选优秀议案、建议
和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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