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4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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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续表 23—1—1—1

                       届次                       职务                    姓名                      任期
                                                                     胡献如            2010 年 6 月—2012 年 3 月
                                                                     张 兵            2010 年 7 月—2012 年 8 月
                     第十四届                                            吴青松            2010 年 12 月—2012 年 3 月
            (2007 年 3 月—2012 年 3 月)            副县长                   叶伟玲            2011 年 12 月—2012 年 3 月
                                                                     范庆伟            2011 年 12 月—2012 年 3 月
                                                                     胡慧红            2011 年 12 月—2012 年 3 月




                                               第二节 施政纪略



                 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制度,分别讨论决定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县政府领导、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组成部
            门及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副职列席会议,并邀
            请县人大、县政协各 1 位领导,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及工作委员会、县政协办及专门委员会、县人武部、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重要
            会议精神和指示决定;决定和部署县政府重要工作;通报有关全县性重要工作情况;讨论通过需由全体会
            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县长或县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县长、副县长和办
            公室主任出席,政府办副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议题在征求各副县长意见基础上,
            由县长确定: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决定;讨论和决定县政府重大问题;讨论拟报请上级政府审定的重要事
            项;讨论拟提请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讨论拟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拟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
            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全县性重大问题决策;讨论决定县政府重要文电、行政措施以及部门、乡镇向县
            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和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县长、副县长交

            流分工范围内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讨论需要由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应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由办公室主任审阅,送县长或主持会议副县长签发。
                 县长办公会议一般半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长、副县长、办
            公室主任出席,副主任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副县
            长确定: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确定县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研究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研究向上级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等有关
            事项;听取县政府领导重要赴外地考察情况汇报;研究县政府日常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应由专人负责记
            录并存档保管,根据需要形成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阅后送县长签发。
                 专题会议由县长、副县长视情召开,内容为研究处理县长、副县长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
            业务事项,研究突发性事件处理意见等,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届政府施政纪略(1990 年 5 月至 1993 年 5 月)

                 1992 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3.33 亿元,比 1989 年增长 51.6%;工农业总产值 4.69 亿元,比
            1989 年增长 80.6%;国民收入 3.0 亿元,比 1989 年增长 59.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1.165 亿元,比 1989
            年增长 25.1%;财政收入 1680 万元,比 1989 年增长 8.61%;农民人均纯收入 793 元,比 1989 年增长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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