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3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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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
二月辛亥,大雨雹。浙东荐饥,人食草木。十二月庚辰,雨雹。
秋,临安民于跨浦桥观钱江大潮,须臾潮至,奔汹异常,惊涛激岸,桥震坏入水,凡压溺而
死数百人。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二、卷六十七《五行志》,宋咸淳《临安志》卷九十二《纪事》。
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年)
正月辛酉,雨雹。七月庚子,以旱减膳祈祷;癸亥,大雨。
资料来源:《宋史》卷二十九《高宗纪》。
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
三月,旱60余日。诏浙西州县亢旱,伤损禾稼,检放秋税。又以绍兴府旱,令支拨义仓米
1万石,置场出粜。
资 料来源:《宋史》卷六十六《五行志》、《宋会要辑稿·食货》。
宋高宗绍兴十三年(1143年)
二月甲子,雨雹伤麦。三月壬寅,大雪盈尺。三月癸丑,又雨雪。
荆湖岁稔,米斗六七钱,令就籴以宽江浙之民。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二《五行志》、《宋史·食货志》、《宋会要辑稿·瑞异》。
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年)
五月,严、衢等州水。乙丑,兰溪县水侵县市;丙寅,婺州大水;丙寅中夜,水暴至,死者万
余人。
夏,绍兴大水,吴门以东悉为巨浸,部使者饬郡邑询求故道,导源决壅以泄水势。
六月乙未,帝谓大臣曰:浙东被水灾处,可令监司躬往,悉力赈济,务使实惠及民,毋为文
具。时江、浙、福建同日大水。严州水暴至,城不没者数板;通判州事洪光祖集舟以援民,且区
处山阜,给以薪粥,卒无溺者。衢、处、婺等州民死者甚众。
十二 月十二日,雪。
资料来源:《宋史》卷三十《高宗纪》、《宋史》卷六十一《五行志》、元至元《嘉禾志》卷二十
《重开顾会浦记》、《续资治通鉴·宋纪》、《宋会要辑稿·食货》。
宋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年)
十月辛卯、十二月甲寅,雷。
资料 来源:《宋史》卷六十二《五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