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4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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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年)
夏,行都疫。
温州大雷电,震死六人于龙翔寺。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二《五行志》。
宋高宗绍兴十七年(1147年)
正月庚辰,雨雹。二月丙申,雪。五月丙寅,雹。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二《五行志》。
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
夏,浙东、西旱,绍兴府大旱。
八月,绍兴府及明、婺州水。
十一月,赈绍兴府饥。十二月,赈明、越、秀、婺诸州流民,借给被灾农民春耕费,蠲被灾下
户积欠租税。
冬,浙东、江淮郡国多饥,绍兴尤甚。民之仰哺于官者286000人,不给,乃食糟糠、草木,
殍死殆半。①
资料来源:《宋史》卷三十《高宗纪》、《宋史》卷六十一《五行志》。
宋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年)
春夏,绍兴府大饥,明、婺州亦如之。以两浙等路水旱灾伤,上令提举常平官亲诣所部借
贷种粮,务惠及饥贫民户。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七《五行志》、《宋会要辑稿·食货》。
宋高宗绍兴二十年(1150年)
温州饥。
资料来源:明弘治《温州府志》卷十七《祥异》。
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
二月甲寅夜,雨雹。三月丁丑,雨雹。三月己卯,雹伤禾麦。
八月乙亥,天有声如雷,水响于东南,四日乃止。
十一月辛未夜,震雷。十二月壬申,雷。
资 料来源:《宋史》卷三十《高宗纪》、《宋史》卷六十二《五行志》。
① 民国《重修浙江通志稿》(标点本)第一册大事记,作“绍兴十一年”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