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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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经济管理 - 509-
2000 年,围绕“明明白白消费”年主题,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药品和副食品的质量
及价格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 3·15”特刊上公布。
2001 年 3 月 6~15 日,通过龙港有线电视台,推出每天一期的消费警示。 3 月 14~
15 日,连续第 4 年以龙港外滩广场为中心开展纪念“3·15”活动,并特别邀请电信、邮
政、保险、医药等公用企业参加。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265 起,办结 264 起,为消费者
挽回损失 43.7 万元。
2006 年,开展以消费与环境为年主题的“3·15”活动,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确定
20 家消费者维权监督点,对消费者侵权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举办名优特工业产品让
利销售活动。 积极参与推行先行赔付解决消费争议,推荐温州百一超市、温州龙达公司
等 3 家企业参加全县首批 10 家消费诚信企业。 全面推进“万村放心店工程”, 优先向学
校周边和医院周边试行推广放心店。全年共有 38 家商家企业参加让利销售活动。是年,
受理和调解消费者投诉 282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 18.58 万元。
2007 年,推进“放心店”工程,按照“五统一”标准完成创建 96 家放心店,组织开展
22 次流通领域商品监测后续处理行动。3 月 14~15 日,在龙港外滩广场开展以“消费和
谐”为主题的“ 3·15”活动,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对消费者侵权的典型案例进行
曝光。 并举办全县“名优特”工业产品让利销售活动,共有 36 家商家企业参加让利销售
活动。 当年,在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开展消费教育。 是年,受理调解申诉举报 774 件,
消费投诉电话 171 个,立案查处 31 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12.37 万元。
2008 年,专门设立 12315 申诉举报工作站,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 3 月 14~15 日在
龙港外滩广场举办消费与责任的年主题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开展工商法律、
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3·15”维权律师团,各知名企业的“名、优、特”商品展销等活
动。 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对全镇 128 个消费维权点人员进行培训,增强维权点人员
维权责任意识。全年共接待上门群众 1300 多人次,受理和调解群众消费投诉、合同纠纷
444 件,挽回经济损失 33.96 万元。
2009 年,重点加强对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和农业
生产资料等商品的检查。在重要地段、重点市场、大型超市公开投诉电话,建设完整规范
的 12315 消费维护联络体系。 对已通过验收合格的“放心店”,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对不
合格的“放心店”,坚决摘牌。一年来,共组织开展 5 次流通领域商品监测后续处理行动,
特别对手机、钢筋及床上用品进行抽样检测;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发布
消费警示 4 期。 对大型超市建立 4 项制度:一是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制度;二是无理由
退货制度;三是临界期商品专柜制度;四是信息公示制度。 全年共接待上门咨询投诉群
众 1050 多人次,受理投诉、举报和合同纠纷 787 件。其中消费投诉、合同纠纷 447 件,全
部结案,挽回经济损失 26.57 万元;分流举报案件 34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