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5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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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篇 地方军事 - 583-
第二十一篇 地方军事
早在明代,今龙港镇内设置江口巡检司,弓兵 100 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龙
江边防哨所至今。 龙港建镇后,成立龙港镇人民武装部,负责全镇民兵和退伍军人预备
役工作。
军 队
驻 军
明代,沿海各口岸屡受倭寇骚扰,人民深受其害。 洪武十三年(1384),信国公汤和
受命“行视东南诸郡,整饬海防”,在江南沿海一带修筑城垣,驻官兵,并在其外圈置寨、
堠(土堡)、台(哨所或炮台)、口址(交通口隘),为作战据点和观察传递敌情的军事设
施,以抵御倭寇入侵。
洪武二十年,置金乡卫。 洪武二十六年,置江口巡检司,弓兵 100 名。
嘉靖间,在重要海口设寨防守,置江口水寨为海港守备。 设关总哨官、领哨官各 1
员,有兵船 19 艘,兵 455 名。 汛期屯泊杨屿,守舥艚、炎亭、石砰、王屿一带。
康熙九年(1670)奉旨展界,重修城寨。 设有刘店台、江口南岸炮台等寨台 20 所。
康熙二十三年复界完成,按清代绿营兵制,驻防分汛,汛分台、寨、口址。 江口汛设
南岸江口址,有江口炮台及刘店台。 今江口炮台虽废,遗址尚存。
地方军警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为办理流盐补征行销,查堵私盐,设置查验处、查验卡等机构,
办理查验补征。 民国 4 年(1915),国民政府为统一缉私,设缉私署,浙区税警悉归浙辑
私处统一指挥。 后改编为税 警第十、十一两团及补充第四团。 凡查产、缉私、护送、护仓
及警卫等勤务,统由税警团执管。 驻南监、沿浦场署为税警第十一团。 该团分 6 队,计官
佐 25 名,士警伕 270 名。 除派驻瑞安双穗场公署所辖 5 场务所外,多数警员派驻南监、
沿浦两场署,以及其所属 7 个盐务所。 民国 33 年,税警第十一团改编为场警,南监场驻
黄家蓬、章良的场警 24 名。 民国 34 年,税警第三分队派驻缪家桥。 这些税警假缉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