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8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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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年成立龙港区卫生所, 承担龙港片内的医政管理工作,1994 年为适应龙港社

               会发展的需要,成立龙港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龙港、湖前及宜山片区范围内卫生
               行政管理和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997 年 9 月,正式更名为龙港监督管理所。


                   医疗市场秩序整治

                   2001 年,龙港医政管理部门开始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
               医师法》,组织多次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取缔打击无证行医和其他非法行医活
               动,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至 2004 年共办理医政案件 78 件,累计罚款 11700 元。其
               中 2001 年办理 34 件,2002 年办理 24 件,2003 年办理 18 件,2004 年办理 2 件, 累计查

               扣和销毁药品 734 箱。 4 年所查处的医疗违法案件中,无证行医 43 件,异地行医13 件,
               超科目和使用非卫技人员 22 件。2005 年,开展以村卫生室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一年
               里,共取缔非法行医的个体医 117 家,查扣药品 39 箱,立案 9 家,罚款 1.39 万元。 同时,
               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13 家医疗机构,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理。 2006 年度共检查医疗

               机构 114 家,出动 495 人次,医政立案 28 件,取缔群众举办的无证行医 48 家,查扣药品
               53 箱及一些医疗器械,作出处罚决定 26 家,罚款 46000 元。 是年,还开展了医疗机构医
               疗废弃物的管理。 2007 年,在 2、3、6、8 月份开展包括“卫箭一、二号”在内的 4 次较大规
               模的医疗市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医疗机构 146 家次,出动执法人员 174 人次,

               取缔无证行医窝点 54 处,查扣药品及器械 55 箱。 全年累计医政立案 30 起,罚款 59300
               元。 200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医疗机构会议上,传达最高法院关于非法行医的最新司法
               解释,要求对两次以上被查无证行医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非法行医加大了打击
               力度。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833 人次,检查医疗机构 408 户次,取缔无证行医窝点 20 余

               处,查扣药品及器械 55 箱,立案 21 起,罚款 56000 元,移送司法机关 1 人。 2009 年共出
               动执法人员 325 人次,检查医疗机构 309 户次,取缔无证行医窝点 20 余处,查扣药品及
               器械 18 箱,立案 11 起,罚款 19800 元。 遏制了非法行医抬头的趋势。



                   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龙港卫生监督部门根据《苍南县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暂行方法》和《苍南县村卫
               生室规范管理的规定》,每季度组织医政人员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
               括医疗文书、收费制度、药品管理、传染病报告、辅助人员聘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回收等

               项目。 发现问题的及时发出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改正。 并与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
               站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禁毒工作责任书、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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