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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高的精致小城镇,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2010 年,和平镇被列入第 2 批省级中心镇。2012 年 3
              月,泗安镇被列为第 3 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9 月,雉城镇建制撤销,煤山镇被确定为省级中心
              镇。2004—2012 年,泗安、和平、煤山 3 个中心镇累计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 186 项,完成投资
              59.5 亿元,建成区面积由 2003 年的 6.2 平方千米扩大至 2012 年的 14.5 平方千米,集聚人口由 2003 年
              4.3 万人增至 2012 年的 8.74 万人。中心镇概况详见第 1 编政区、第 2 章、第 1 节。
                   三、其他集镇建设
                  2012 年年末,全县除 9 个镇政府所在集镇以外,还有 4 个乡政府所在集镇,以及 18 个其他大小集
              镇(均为乡镇撤并后原乡镇政府所在地)。其他集镇概况详见第 1 编政区、第 2 章、第 1 节。



                                                第二节          村庄建设



                   一、农房建设
                  1988 年,全县共有农户 13.69 万户,新建和改建房屋的有 5400 户,建筑面积 65.25 万平方米,其中楼
              房 3900 户,建筑面积 58.76 万平方米,但仍有少数低收入困难家庭,破旧不堪、年久失修的住房还占有一
              定比例,极少数农户还居住草房,全县共有农房面积 1499.58 万平方米。楼房一般为 2 层,少数 3 层。层
              高一般为 3.3 米,进深 8 米~11 米,为砖木混凝土结构,部分楼房为空斗墙,泥灰砌筑,式样单一。外墙一
              般为石灰粉刷,少数贴马赛克,有的未粉刷砖墙外露。室内基本为石灰粉刷,少数油漆粉刷。20 世纪 90
              年代起,长兴农村出现继 20 世纪 80 年代后的第二次“建房热”,农民开始拆平房建楼房,拆旧房建新房,草
              房已基本绝迹,新建住房基本以 2 层楼房为主,讲究美观、宽敞,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进入 21 世纪后,
              长兴农村出现第三轮农民建房高潮,建房规模迅速扩大、质量明显提高,在注重实用的同时,更加讲究造
              型美观。至 2003 年,全县农房总建筑面积为 2243.24 万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 1175.39 万平方米,
              占农房总面积 52.4%,楼房户均使用面积 162.57 平方米。
                  2003 年 10 月,长兴县出台实施意见,部署“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实施村庄示范整治工程,规
              划建设农民新村,鼓励农民建房向中心村、农村新社区集中。按照“外形美观、功能合理、经济实用”的原
              则,县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印《长兴县农村住宅建筑施工通用图集》,免费提供给农村建房户,有建筑
              效果图、平立剖、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共 30 套户型,包括适用型、山庄型、别墅型、庭院
              型、四合院型、乡土风俗型等,造价从 5 万元到 20 万元不等,并对房屋造型、外墙用料、色彩、装饰构件、
              通风采光、室内空间布局、使用功能配置等均进行优化配比,提出“强基础、打圈梁、砌实墙、有立柱、现浇
              板”的建房基本要求,引导农户按图施工。2004 年,全县共有 1400 户农户新建、翻建住房,建筑面积
              22.9 万平方米,总投资 1.15 亿元,新建楼房农户达到 90%以上,其中 85%农户采用县建设局提供的建筑
              施工图集,无砌空斗墙现象,基本为砖混结构,房屋质量大为提高。2005 年后,农村开始大量建造式样
              新颖的公寓、别墅型住房,并对原有砖木结构住房进行翻修改造。2004—2008 年,全县累计投入资金
              20.9 亿元,先后建设夹浦镇月明村、和平镇横涧村等集中型社区、农民新村 47 个,新建农民住房 2320
              户,总建筑面积 42.9 万平方米,自建、改建农民住房 7080 户、117.3 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2183 户、22.9 万平方米,基本为砖混结构住房,楼面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泥预制板已全部取消,
              窗户大都采用铝合金或塑钢窗,室内功能分区,厨房和卫生间墙面贴墙面砖,卫生间有抽水马桶、浴缸、
              洗脸盆,室内涂内墙涂料。
                  2009 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长兴全面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推进以农民新村集聚点建
              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同年,全县启动 46 个农民新村建设,改造建设农村住房 2266 户、55.3 万平方
              米,投资 3.6 亿元,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356 户、4.03 万平方米,投资 0.2 亿元。之后,每年按计划推
              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2009—2012 年,全县共建设农民新村 86 个,改造建设农村住房 17080 户、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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