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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区和城市建成区规模逐步扩大,城区人口快速增加,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量急剧增加。2000 年起,每年
              实施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逐步向企业、新建住宅小区延伸。并大量使用直径 800 毫米以上大口径供水管
              道,管径最大达到 1400 毫米。2003 年起,每年安排计划,分期分批对城区老旧自来水管道进行更新,逐
              步以球墨铸铁管、PE 管取代预应力混凝土管,以降低自来水漏损率。其中,直径 100 毫米~300 毫米采
              用 PE 管,直径 400 毫米以上采用球墨铸铁管。2004 年,长兴实施区域供水工程,共铺设各类供水管网
              2528 千米。2008 年,实施长兴第二水厂二期工程,铺设直径 800 毫米~1200 毫米原水管道 7.5 千米,投
              资 3850 万元。2012 年 6 月,合溪水库原水管网工程竣工,铺设直径 1600 毫米钢管 10.5 千米,投资
              2521 万元。同年年末,城区共有供水管道总长 827.62 千米,其中直径 100 毫米~200 毫米管道 494.1
              千米、直径 300 毫米以上管道 333.52 千米,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为每平方千米 17.61 千米。乡镇共有
              各类供水管网 2528 千米,其中一级管网 412 千米,二级、三级管网 2116 千米。
                 “一户一表”改造           2002 年之前,城区自来水计量收费采用以单元表计量式为主,兼有幢表计量
              式。家用计量水表使用年限较长后,容易造成计量失准,加上表后供水管道渗漏、水龙头破损和水箱溢
              漏等原因,出现总水表抄见数与分表合计数不一致的情况,引起用户之间、用户与自来水厂之间的矛
              盾。2002 年,县自来水厂采用“一户一表”计量收费供水制。同年,制定“一户一表”配套政策,在长安小
              区率先进行“一户一表”改造,采用明管方式和新型管材,重新配置进水管道,实行用户申请、单户施工方
              式,当年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1500 户。2003 年起,新建住宅小区直接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2008
              年,城区自来水供应“一户一表”改造全部完成。2010 年起,自来水供应“一户一表”改造逐步向周边供
              水区域延伸。至 2012 年,长兴水务公司供水范围内全部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用水     1988 年,长兴自来水厂年供水量 225.91 万立方米,售水量 191.8 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
              97.1 万立方米,生活用水 94.7 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 0.81 万立方米,平均日供水 0.62 万立方米,漏损
              率 15.1%。2012 年,长兴自来水厂供水量 1904.44 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 715.79 万立方米,生活用水
              1188.65 万立方米,自来水用户 73496 户。1988—2012 年,长兴城区总供水量 22454 万立方米,其中工
              业用水 9096.23 万立方米,生活用水 13357.77 万立方米。

                                            1988—2012 年长兴县城区供水情况表

                  表 7-10                                                                   单位:万立方米
                    年份           工业用水            生活用水             年份            工业用水           生活用水
                    1988          97.10           94.70           2001           351.43         409.84
                    1989          139.46         218.93           2002           341.23         448.32
                    1990          142.03         226.99           2003           356.11         512.58
                    1991          181.46         301.45           2004           351.81         587.34
                    1992          207.78         336.40           2005           361.23         643.47
                    1993          356.47         191.95           2006           349.59         745.64
                    1994          336.80         310.92           2007           415.88         823.63
                    1995          350.10         330.24           2008           486.71         934.22
                    1996          349.21         351.32           2009           514.70         994.71
                    1997          351.49         361.81           2010           602.44         1044.27
                    1998          355.17         378.54           2011           700.45         1153.15
                    1999          333.97         377.25           2012           715.79         1188.65
                    2000          347.81         391.45            —              —               —
                  说明:资料来源于县建设局
                   二、排水、污水处理
                  排水管道       1988 年,城区排水管道总长 13.6 千米,排水管道直径大多为 300 毫米,窨井 1160 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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