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4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P. 484
长兴县志(1988—2012)
标》,桥洞、河滩、弯道无垃圾积尘死角,驳岸侧面无杂草;上游垃圾及时拦截清捞,不流入主河道;码头、
浮桶锚链无垃圾漂浮物;保洁河道区域做到水面无成片漂浮物,港滩、河岸无成堆垃圾,吊卸垃圾日产日
清。县环卫处每天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保证河道清捞保洁效果。同年 5 月,县政府出台《长
兴县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实施细则》,决定利用 5 年时间完成全县的河道整治工作。并建立河道清
淤与河道保洁专项基金,从 2004 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河道清淤基金 100 万元、河道保洁基金 120 万
元作为河道综合整治奖励基金,根据河道治理难易、治理长度,以奖代补到各乡镇。同年,全县集中开
展水面保洁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 7.2 万人次,动用船只 2.27 万艘次,清垃圾 13.6 万吨、清理水面
460 公顷。2005 年,开始对乡镇级河道、村级河道实行“河长制”管理。2006 年,完成河道清淤整治和河
道两岸绿化 549 千米。2005—2006 年,陆续出台《长兴县河道综合整治验收办法》《长兴县河道清草保
洁考核管理办法》《长兴县河道长效保洁考核管理办法》,完善河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乡镇成立专门保
洁队伍,专职负责日常水面保洁。2005 年、2007 年,长兴县两次被省水利厅评为全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
一等奖。2008 年 8 月,全县开展“清水入湖”专项整治行动,对入太湖的 4 条主要河道及支流河道全面
开展清淤工作,至 2009 年年底,完成 4 条主河道及 101 条支流 114.86 千米,共 130 万立方米土方的
清淤任务。同年起,在全县逐步推广“河长制”管理,至年末,全县有 147 条河道有了“河长”。2009
年,全县共建有河道长效保洁队 18 支,每天投入保洁船只 73 艘,保洁人员 217 人,对 801 千米的河
道进行长效保洁。同年,长兴被省水利厅评为“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先进县。2010 年 5 月,县财政
局、水利局联合印发《长兴县河道长效保洁“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2012 年,长兴县获省河道保
洁管理先进单位。
〔专记〕
长兴在全国率先实施“河长制”
①
2003 年,长兴县在开展全县河道整治中,首次对城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
同年 10 月 8 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城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路长地段、建立里弄长制
和河长制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决定借鉴“路长制”管理经验,建立“河长制”,对长兴港、黄土
桥港、护城河、长水港 4 条城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保洁管理,分别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和县城建
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河长”。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河道两边无
垃圾污物;教育市民和河道两岸居民规范生活行为,不乱排污水,不随意向河道周边乱扔垃圾;协助城市
管理部门对所负责的河道两岸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005 年,借鉴城区河道“河长制”工作经验,开始尝试对乡镇级河道、村级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
同年 5 月,水口乡政府印发《关于任命包漾河上游水口港河道河长的通知》,明确对包漾湖上游水口港实
施“河长制”管理,由该乡乡长担任河长,负责做好水面保洁、清淤疏浚、河岸绿化、沿线工业污染治理等
的监督、协调、推进和跟踪工作,确保实现包漾河“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长制管理目标。7 月,县
水利局印发《关于落实包漾河支流河道河长制管理的通知》,明确对包漾湖 3 条支流河道实行河长制管
理,其中七百亩㘰港由后漾村村主任担任河长、渚山港由渚山村村书记担任河长、夹山港由渚山村村主
① 2003年,长兴首次建立“河长制”,至2013年实现全县河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2013年11月,省委、省政府要求至
年底实现全省“河长制”管理全覆盖。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
行“河长制”。至该时,肇始于长兴的“河长制”,走出浙江,走向了全国。2019年,长兴“河长制”入选《新中国的第一》。同年
9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在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栏《新中国的第一》中,以《湖州长兴县:率先实施“河长制”》为
题介绍了长兴的首创经验。
· 422 ·

